“非遗条例草案的审议,将极大提升北京非遗保护的力度,更大程度地实现与国际接轨。”1月16日上午,北京市人大代表、北大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城市化委员会委员张颐武表示。近几年,国家和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重视。北京本身就有大量的文化资源,需要保护的非遗资源也很丰富。考虑到种种现实,北京制定非遗条例,顺应了时代潮流,是水到渠成的结果。同时,随着非遗条例草案的审议和逐渐落地,公众和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和认识,将会更加深入,更大程度地实现与国际接轨,“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保护的系统完全接轨了。”
张颐武代表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宝贵的文化资源,是一种独特的形态。其保护应是活态的保护,整体的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注重整体和活态的保护,也注重对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因此,需要一部法规对保护的方方面面做出界定和规范。“北京虽然不是国内最早立法和通过非遗保护条例的地方,但北京做的是相当完备的——法理的依据很充分,也考虑到了非遗的独特特点。”
“我们过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引起了广泛重视,但在实践中也多多少少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重申报流程,轻实际保护。”张颐武代表说,用地方法规的形式将非遗限定下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都有很大好处。同时,一些地方此前在开发利用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往往做得不够平衡。有过度开发利用、商业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这需要法规及时纠偏。此外他提醒,在申报之后,保护起来的东西如何尽可能地分享和造福民众,怎样有效发挥出其有利的社会作用,也值得关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上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都可以通过条例最大限度避免。”张颐武说。
张颐武代表认为,立法需要较为漫长的过程。因此,北京的做法很不容易。“随着《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审议和逐渐落地,有关非遗的理念、保护方式的问题,包括名录的设置、传承人的运作、保护基金等,都会进一步受到高度重视。”(信息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