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市化委员会城市可持续发展专委会专家顾问、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中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弊端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包括征地制度不合理,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受严格限制,以及以计划方式配置土地资源。
征地制度的不合理体现在我国的征地制度建立在城乡二元土地基础上,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城市向外扩展就必须要占用农村的土地,而目前基本一律采取征收方式。蔡继明指出,实际情况是,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征用大量土地用于工业、商业乃至房地产开发,补偿农民征地补偿费时,却按照这块土地的农业用途补偿,这里面带来了大量的补偿费和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巨额差额。
“仅去年土地出让金是3.5万亿元,近十年估计大概在20万亿元左右。”蔡继明认为,地方政府过多地依赖土地出让金发展经济,又造成了房价、地价过高,迁徙人口不能定居,我国常住人口达到57.35%,户籍人口只有41%,导致我国城市化进程缓慢且不彻底。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受到严格限制,使得我们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那部分土地在整个农村建设用地里面占的比重非常小,宅基地不准流传。“目前,承包地流转也只有大概1/3的规模,能够达到100亩规模经营的也不过350万农户,农村现在还有2亿多农户,连100亩最低的规模经营达不到,我们农业现代化很难实现。”
蔡继明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但恰恰在土地上我们采用计划配置,以至于造成一线城市人口多物价房价上涨压力过大。因为土地很有限,近几年,5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供给,三四线城市不需要那么多土地,反而有大量的住宅库存,归根结底是土地资源整体配置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