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建部等部委《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下发后,各地都在切实地行动中,江苏、河北等省都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跟进,应该说,总体进展情况正常,但也要防止出现三个问题:
一忌房地产化。独立经济学家马光远曾经在多次的演讲中说过这个段子: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真爱,那就是政府对房地产的热爱。这也难怪,这么多年来,土地财政几乎就是地方政府维持机构运转的发动机。但自去年以来,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各地政府在政策层面屡出实招,房地产开发商真正感受到了冬天的来临。能不能找到新的突破口则成了房地产从业者们面对的新问题。
而拥有充裕资本实力和强大资源优势的开发商们始终是政府心目中“貌离神合”的“女神”。经过二三十年的超高速发展和暴利的积累,只要有可行的项目,如今的开发商们开发一个小镇,几乎易如反掌,某开发商最近就独家搞出了一个“百镇万亿计划”。同时,开发商们还拥有自己的高端人才资源、多年储备的土地资源、一呼百应的融资通道以及遍布官产学研各界的人脉资源,这些优质资源足够支撑开发商们完全控制特色小镇的发展方向。
一旦被房地产绑架,特色小镇最终一定会成为房地产小镇,就像许多市场周围林立的楼盘一样,以某个“特色”为甜点的小镇,必定会成为当地楼市的“风口”,必须引起警惕。
二忌“千镇一面”。某省最近推出一个有关省级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特色小镇按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则按4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按照这种标准“生产”出来的小镇,一定是规划整齐划一,投资规模差不多,空间布局大同小异,“特色”又如何体现?“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特色镇”有明确的定义: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如果不吃透国家战略,一哄而上,千镇一面,这就有违中央政策的初衷。
三忌政府大包大揽。某省的文件给“特色小镇”进行“统一规划”的造镇,要求特色小镇一般布局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高铁站周边及交通轴沿线。“通知”中明确强调,特色小镇建设要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那么规划建设过程中政府究竟该怎么“引导”?这需要有清晰的思路。
所谓“培育”,一般是指个体处在萌芽阶段,通过一定的途径让其生长发育。被选为特色小镇的,至少是“有形”的,比如有特色的产业、美丽的环境、传统的文化等等,在此基础上,政府要做的就是与其他主体一起对特色小镇进行培育,而不是大包大揽新造一个镇。
总之,特色小镇在培育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村庄消失,会有一部分农民被迁置,会有一部分土地被集聚,也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声音,但是政府不能因噎废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让好的政策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