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的时候,由于中国人民在反法西斯战争中做出的巨大贡献与牺牲,长达60年历史的美国《排华法案》废止,华侨从“落叶归根”改为“落地生根”,由此启动了华工在美国的“市民化”。
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其微观的机制就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工业而赢得更多的收入,从而在工业集聚的城市安家置业。然而1883年美国颁布了《排华法案》,华人从法律上不能在美国入籍落地生根,于是大批华侨只能把安家置业的钱寄回家乡。而侨汇的投向即“华侨回家三件事”:娶妻、建房、买地,形成了当年侨乡的繁华,这与今天发生在全国各劳务输出地的乡村几乎一样。
《排华法案》废除后,来自中国的“农业转移人口”开始在美国“市民化”。加上中国大陆众所周知的风云变幻,台山与美国的交流方式简化为单向的人力资源输出,北美华侨不再以台山为终老之地,不仅房地产和市政投资,就连维修养护的费用也难以为继了。1950年代以后,台山鲜有来自海外侨汇所建设的洋房、碉楼和侨圩。可见,一旦农民工在就业的城市“市民化”,家乡就不可避免地陷于衰落。这是不是当下中国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要警惕的呢?假如只有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没有市民下乡置业的途径,那么农民工的家乡就难免十室九空的命运。
城市化包括了农民进城与市民下乡两个趋势,这两大趋势受到了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双向制约。十八大以来在消除农民进城的制度障碍上各地推出了不少的政策,例如放宽户籍、推行居住证、在医疗、教育、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但在市民下乡方面却依然森严壁垒。农民的宅基地不能获得完全的产权在市场上流通,使得中国农村宅基地成为人类史上最大的一笔“死资产”,城市资本缺少一个重要的下乡渠道,村中老屋墙倒屋塌,村外又盖起一排排新房,每间新房每年只住15天(初一到十五),成为全国普遍的现象。台山,已经为这种农村资源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城市化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