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义鸿:请问翟宝辉处长,中央是否会就《意见》中提到的问题立法呢?
翟宝辉:《意见》中的任何一条都值得立法。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近年来,我也一直在研究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我看来,要想推进《意见》真正落地,首先必须加快立法进程,这些年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领域的立法太慢太少,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其次已有法规处罚太轻,应该抓紧修订,加大处罚力度,推进违法入刑,提高违法成本,让法律成为真正的高压线;再次,严格执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引擎,法的利剑高悬既有教化作用,又有威慑力,是城市高效运行的保证,因此我们有关城市工作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李迪华:在我们的通常观念中,顶层设计作为指导方针一定是正确的,然而《意见》中有不少内容是自相矛盾的,比如其提到要“依法依规”,同时又强调“先行先试”。先行先试,意味着现行法律制度中肯定有不完善之处,那么“先行先试”所依的法律从哪里来?是否要对现行体系中与《意见》相关的规定与做法进行反思?
翟宝辉:任何标准、法规、政策都无法涵盖所有的可能性,法律法规其实是对现存规律和做法的一种提炼与固化,亡羊补牢,防微杜渐。
顾云昌:法律法规要完善,一要修改,二要补充,其中涉及太多方面,而非简单地制定框架。我们探讨建筑法律体系已20多年,真正出台的寥寥无几。因为近年来房地产过热,所以我们出台了《房地产法》,而《住宅法》至今未出。
翟宝辉:所以要构建一个在城市中所有行为都有法可依的环境,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