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千万黑户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悬置
时间:2016-01-15 10:16:04  来源:新京报社论  作者:新京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根据意见,“超生”等八类“黑户”将可落户。在公安部等五部委的答记者问中,亦明确了“先入学后办理户口”、“按规定参加社保”等人性化的制度安排。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公民的这项权利,此番国办文件不仅重申了这一权利,还就涉及人群、落户路径以及教育、社保等相关权益,做出了更具体、更细致的规定。我们有理由期待,此前总数超过1300万的“黑户”,或将能够走出“影子人生”,找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权利。
特别是在公安部等五部委的表态中,政策的“兜底”善意表现得更为细化。无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无户口,都可以登记入户;适龄儿童可以先入学,再办理相关户口登记手续等,若这些举措都能够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则以往困扰民众多年的障碍,都能得以化解。

    不过,鉴于多年以来在户口上有着太多的利益“附着物”,也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一改革的复杂和艰难。这种复杂和艰难,可能会因为中央坚决的改革态度而有所缓解,但若想“令行禁止”,有根本改观,恐怕还需要更扎实的努力。

    “无任何前置条件落户”何以常被地方政府、个别部门打了折扣?不外乎加诸其中的利益因素。现如今,国家一方面明确了户口与计生脱钩,另一方面又废除了准生证,变“审批登记”为“登记服务”,在这种基础上,以后地方征缴社会抚养费的“压力”也会加大,会不会随之带来其他的捆绑性政策或者措施,都是民众的隐忧。

    比如,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国家出台文件明确禁止将政策外生育与落户挂钩,此后亦多次重申。但从各地的实际看,这一规定显然未能得到很好落实,不然也不会出现多达千万的“黑户”,由此也可见,政策的善意能否抵达普通民众,还需持续加力,使之真正回归到法治的轨道上来。

    这就要求,一方面,各地各部门应该对照中央文件精神,迅速清理以往不符合法律和政策的“土政策”,清除将计生与落户、入托、入学等捆绑在一起的规定,立足于解决“黑户”的存量,还他们平等的公民权利。同时,当此废除准生证、户口又与计生脱钩之际,尤其要警惕地方有关部门以社会管理的名义,增设逐利性前置条件。

    另一方面,各项举措必须置于法律的框架下,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媒体与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的落户事宜当然千头万绪,其中也可能会出现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比如对于那些已经缴纳计生罚款或社会抚养费的群体,应该讲清楚政策,以免产生社会撕裂感,更不能因为以往的不公平而设置新的不公平。

    必须明白,一个存在上千万“黑户”的社会,注定会存在诸多隐患,不仅“黑户”本身的公民权利被损害,也会因为社会管理的缺口而可能伤及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平等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也是权利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本条件,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挟或悬置。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