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每到早晚高峰期,福州市区道路的车流、人流和非机动车流如织。同时,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混行现象一直是“顽疾”,影响了路口的秩序和通行效率。为此,近段时间,福州警方推出新举措:取消路口拉绳,改设伸缩护栏,设置行人“二次过街等候区”。(9月13日中国新闻网)
“闯红灯”是常见性大众顽症,需要标本并治。
交警劝告、违规罚款、路口拉绳、伸缩护栏等等,虽然都是治标工作,但是十分必要。绝大多数“闯红灯”的人,并非因为要急急赶路办理火烧眉毛的紧迫之事,而是从众随大流、公共秩序意识淡薄、公共场所行为无自律。一言之,散淡惯了。我们知道,行为习惯一旦形成,纠正起来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也知道,再顽劣的老习惯,终究是可以纠正的。交通秩序管理中的治标工作,是纠正交通行为人不良习惯所必须的,更需要的是“持久战”。
可是治标工作总有一些局限性。譬如,劝告可能被当作耳边风,罚款可能遭遇无所谓或者逆反心理,路口拉绳可能伤人,伸缩护栏成本巨大且降低通行效率。所以治本工作也需要跟上,治标治本,需要齐头并进。哪些工作算是治本呢?
第一、教育部门可以要求各幼儿园、学校,加强对学生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的教育,尤其是不闯红灯。从娃娃抓起是相对容易的,也是最快见效的,孩子们是最容易纠正不良习惯的;同时要求孩子们带动自己的父母遵守交通秩序,不闯红灯。
第二、宣传部门可以要求各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对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的宣传,尤其是不闯红灯。要求各媒体设立专栏,专门曝光不遵守公共交通秩序的人和事,尤其是闯红灯的行为。违反交通秩序的行为,不但会对自己带来危害,也会给他人带来危害,所以违反行为发生时的肖像权应作让渡。欢迎媒体记者和社会大众拍照曝光违反交通秩序尤其是闯红灯的行为,并且欢迎各界人士给予评论。
第三、可以给机关单位分配指标,安排一定人力,戴上红袖章,在交通高峰时段,到各路口来共同维持秩序,阻止闯红灯的行为。可以欢迎社会志愿者、离退休人员、社区人员,戴上红袖章,在交通高峰时段,到各路口来阻止闯红灯。还可以制定市民交通行为准则,规定违反交通秩序者,必须承担多少小时任务,帮助交警执勤阻止闯红灯。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效果会更好。
第四、加强“遵守公共秩序、维护交通环境”的街头文化建设。譬如组织“遵守公共秩序、维护交通环境”标语和漫画的有奖征集,把征集来的标语和漫画搭配起来,搞建筑工地的宣传墙,社区、岗亭的宣传栏,公园、街巷的宣传牌,形成一种氛围,让市民在这种氛围中接受熏陶,潜移默化。还可以组织“遵守公共秩序、维护交通环境”的有奖征文,讲故事,谈认知,说利害,让市民从中得到自我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