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阳城管部门采取“文明接力”的方式对违规行人进行处罚,即如市容监督员发现行人闯红灯过马路,该行人就必须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提醒市民看灯通行,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据悉,该方法实行一周以来,违规行人较此前下降五成。(6月2日《长江日报》)
一些城市对于治理行人闯红灯的惯例是罚款10元,外加批评教育。对于这个办法的效应,我们也只能用不置可否来说事。而武汉市汉阳区选择剑走偏锋,他们用“文明接力”的形式来整治中国式过马路的乱象。
所谓“文明接力”,就是行人被发现过马路闯红灯之后,要在原地替市容监督员“值班”,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过马路的行人才可“下岗”。从字面上来看,这压根就不是什么文明的接力,而是惩治性的“击鼓传花”。诚然,从一个人的记忆功能来看,被逮着现形并还要帮忙需找“继任者”,这种尴尬的确会让人印象深刻,而下次再过红绿灯之时,难免会触景生情。但是这种“文明接力”,却存在着不可持续性的问题。
首先,在现场开展“文明接力”工作的都是城管聘用的市容监督员。现在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情况已经很普遍,交警部门和城管以及交通部门进行角色的重叠,这并不新鲜。关键是那些市容监督员本身就不具备执法权力,他们不仅没有限制行人时间和人身自由的权力,甚至连之前对闯红灯者罚款10元的权力都不具备。
所以让这些公益和义务属性占多数的人群来进行“文明接力”的现场执法,本身就有点底气不足的感觉。武汉市的市容监督员在之前就有新闻媒体进行过报道,2011年武汉市容环境监督员上岗50日12人被打,导火索主要是针对部分市民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通告之时,对方认为市容监督员根本就没有权力来进行处罚,从而发生肢体冲突。在交警、城管已经成了固有处罚执行者的情况下,市容监督员的地位实在是有点突兀。
在自身腰板不硬的情况下,还想整治具有中国特色的闯红灯乱象,当地的城管部门也未免太过自信于市容监督员的权威效应。同时我们不能忽略的一个现象是,闯红灯者除了素质原因之外,也不乏有“和时间赛跑”的一些人。他们可能对于罚款或者是短暂的批评教育可以接受,但对于要进行处罚的“击鼓传花”恐怕则不尽然。如果双方在言语上没处理好,很可能会在红绿灯下发生一场纠纷升级,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处理闯红绿灯,办法还是用最简单的好,那就是让有执法权力的交警同志站在那个原本属于自己的位置,就可以了。公众对于身穿制服的交警是认可的,在处理违章事件中也必然是服服帖帖。问题是很多城市都叫着交警警力不够的委屈,不太可能去干些整治行人过马路的小儿科问题。那市容监督员就可以大撒把,那为何交警们却成了不轻易出动的人群呢,这倒是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