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受中共中央委托,民盟中央就“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优化”问题进行实地调研。此次调研分为南、北两线,兼顾东、中、西部,涉及4省。两线调研组实地考察各级各类高校、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各类企业21个,召开座谈会18次,掌握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为深入分析大学生创业就业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民盟中央还委托民盟天津市委、民盟安徽省委、民盟四川省委、民盟中央教育委员会、民盟中央妇女委员会就同一课题进行辅助配合调研。民盟上海市委、民盟青海省委、民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等单位也贡献了力量。民盟中央在综合两线实地调研和一系列配合调研成果,形成了调研报告,今天我们摘选调研报告中关于大学生创业的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从创业主体看困难
主要问题
大学生创业率低。目前缺少全国统计数据,就我们调研所及的几个省看,大学生创业率也就在1%左右。
大学生创业层次较低。根据“全球创业观察中国报告”统计数据,2012和2013年,中国创业活动指数为13%和14%,居25、22位。报告同时指出:中国高学历创业者少,且较多集中于低技术行业,以利用劳动力成本优势为主。掌握专业知识的大学生仍旧只是创业的门外汉,而非掀起中国创业热潮的主力,其创新的巨大优势并没有充分挖掘。
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据201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调查,全国97家比较早的学生企业,盈利的仅占17%。学生创办的公司,5年内仅有30%能够生存下去,比社会创办公司5年内平均存活率50%低20%。除了我国当前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融资渠道过于单一等原因之外,大学生自身缺乏创业经验与创业能力是造成创业成功率不高的重要原因。
大学生创业分布区域和专业不均衡。我国大学生创业人群的专业和区域分布差异很大,各专业和不同区域所占比例分布不均。西部大学生创业尤为艰难,东部大学生创业条件相对较好。
制约因素
有矛盾:一个是“少数”与“多数”的矛盾。学生创业怎么讲都是个“少数”问题,再提高,也不会超过90%。而公共事业、公共政策往往是为最多数人服务的,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工作重心必然放在多数学生的就业问题上,创业教育势必处于就业的“从属”地位。另一个是“创业”与“学习”的矛盾。创业学生普遍是“选择性”学习,创业中用得着就学,用不着就不学。这种在校的“选择性”学习与学校教育所必须的基础性、系统性、全面性发生了矛盾,很难相容。由于这两个内在矛盾,使得目前的创业教育、创业扶持工作和学生的创业实践在教育体系内部始终处于从属、弱势,甚至不被鼓励的地位。
基础差:中国基础教育阶段创业教育缺失。基础教育阶段是学生形成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良好创业态度的重要阶段。到20世纪末,美国已经有30多个州为K-12阶段(幼儿园到高中毕业)的学生提供创业教育;北欧国家也都明确提出创业教育战略,努力构建终身创业教育体系。中国尽管从1998年开始大力推进高校的创业教育,但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创业教育基本上处于缺失状态。很多具有创业兴趣和创业意向的学生在题海战术中逐渐丧失创造力。
机会少:大学生创业教育覆盖面小。中国目前仅有极少数学生有机会接受系统的创业教育。尽管教育部2012年8月出台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规定各高校把“创业基础”纳入必修课教学体系,不少于32个学时、2个学分,但是由于中国高校创业教育历史较短,创业课程尚不完善,创业教育师资极为缺乏,这一政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遇到很多阻力。创业教育的覆盖面小导致大学生整体的创业素养较差,难以形成整合的创业型文化与活跃的创业氛围。
有效性低:高校创业教育方法亟待改革。一份针对17所高校近6000名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大学教育对创业有帮助”的评分仅为2.96分(满分10分),是所有考察项中最低的。由于鲜有高校与创业者建立起长效的合作机制,学生的培养与实践脱节,学生对市场知之甚少。这种重知识轻能力、重课堂讲授轻实践体验的教育方法,导致大学生普遍缺乏创业经验。据统计,有90%左右的大学生没有参加过创业实践活动的经历;90%以上创业计划大赛的参赛作品都很难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校企合作差:校企创业合作是提高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提升大学生创业成功率的重要环节,但问题多多。一是外在推动多,主动合作少。二是高校意愿大,企业兴趣小。三是短时配合易,长久合作难。四是合作渠道多样,合作方式单一。
从客体看创业环境
近几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制订了一系列创业政策,大学生创业环境得到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政府创业优惠政策逐步出台,但缺少实施细则,执行力度较弱,地区差异较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近年来出台一系列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但各项扶持政策多处于启动阶段,缺少后续措施和实施细则,未能有效执行。此外,不同地区政策各异,各部门政策间也缺乏协调和整合。大学生创业者由于缺少对具体政策的认识和操作指导,并未实际享受到较多的优惠待遇。
政府创业项目缺乏广泛性和多样性,政府扶持的力度有待加强。政府有关创业资金、创业准入、创业咨询和培训等项目对创业企业创立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政策项目尚未形成体系。现有政策项目主要集中于大学生创业活动注册资金、税收减免,启动资金支持方面,内容实质缺乏多样性,有关大学生创业的工商、税务、企业制度、人事制度、社保制度、投融资制度、市场信息透明和宣传制度等均有待细化和明确,执行过程有待规范和监控,相关执行人员服务专业化有待提高。
多元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不力,大学生实际创业融资渠道单一。金融支持是大学生创业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各地政府虽然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创业基金、优先贷款、鼓励风险投资等方式为大学生提供金融支持,但却出现大学生创业者可望而不可即的尴尬处境。政府或高校等部门设立的创业扶持基金规模和力度较小,主要目的在于激发创业意识,帮扶作用不大;社会风险投资机构对项目要求较高,大学生创业者大多无法吸引其投资;银行信贷优惠政策尚未出台实施细则,缺乏有效信用担保,执行受阻。
创业教育和培训铺盖面不断拓宽,但未形成完整体系,缺乏专业、系统、可持续的创业指导。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意识、素质和能力仍存在不足,尚未形成渗入各级教育体系的系统、专业、可持续的创业教育指导,缺乏明确的创业教育激励和投入政策。
新创小企业接触新技术、转移成果费用较高且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缺乏法律保障。政府、高校支持的孵化器和科技园等项目,通过产学研结合,促进大学生的科研成果转化、商业化。但新创企业由于资金有限,接触最新技术和高技术研发费用较高,未能取得政策支持,可持续性较弱。此外,大学生创业者的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意识和知识欠缺,需出台相关法律,加大宣传、咨询服务力度。
创业咨询、法律、会计等服务专业程度较低,资源信息可获得性和可利用性较差。对于大学生创业者而言,获得咨询、法律、会计等服务的有效性较低且成本较高,尚未形成针对大学生创业群体的专业商务服务体系。
硬件设施支持不断增加,但需拓宽普及面,加强可持续性。各地方通过创业园等形式提供优惠的场地、住房,便利的交通、通信设施等,支持大学生创业。但是地区差异较大、资源不足,享受到优惠政策的学生数有限,且申请条件严格、手续复杂。
大学生创业准入障碍不断减少,但宣传和落实力度仍需加强,缺乏风险分担机制和退出机制。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发布规定,减免大学毕业生创办企业有关税收,工商部门为其企业注册登记提供“绿色通道”,逐步排除大学生创业准入障碍。但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较弱,缺少进入市场后的持续支持以及退出机制政策。
社会尊重创业、促进创业的氛围尚未形成,急需加强创业文化建设。
对策1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
提升创业教育地位,转变人才培养观念,调整人才培养模式。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应科学确立人才培养目标,即把普及有关创业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创业所具备的综合能力作为创业教育的目标。将创业教育、创业技能培训融入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教学课程体系。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和力度,注重实践课程、操作课程、体验课程,课程安排体现先实践、后理论的原则;关键是营造真实创业平台与环境,建立“志愿者服务———勤工助学———创业行动”的递进式创业实训体系。
推进高等教育相关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对应用型高校的评估制度,由重学术理论成果转为重社会贡献率。给予学校更大的创业专业办学、招生和学生管理自主权,用以探索创业学生学籍管理和生活管理新模式;学籍管理上推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等灵活形式。建立国家层面的“学生自主创业认定标准”,通过经费支持、学分奖励等多种举措,激励大学生树立“创业光荣、创业有为、创业发展”的时代理念,在校园形成“理解创业、支持创业、帮助创业”的良好氛围。
构建纵横交错的创业教育网络。在纵向上实施终身创业教育战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创业教育的目标。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课程中渗透创业精神与创业意识的培养,在职业教育领域培养学生的创业技能,在高等教育领域提升学生知识创业、科技创业的能力。在横向上加强政府、教育系统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构建良好的创业型生态系统。应进一步明确创业教育在各级教育体系中的角色,制定有关人力物力资源投入和激励政策,构建全面、系统的创业教育体系。
拓宽高校创业教育覆盖面。构建创业学学位体系,提升创业学的学科地位。鼓励高校根据自身优势,逐步构建包括创业辅修、创业主修、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培养体系,为学生提供不同层次的创业教育体系。开发创业课程体系,为不同兴趣的学生提供多样化创业课程。加大创业师资培养力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考评、教学成果评优评奖、职称评审制度;建立创业教师自有的考评体系,设立创业教育系列职称,实现创业教育师资专业化。
增强高校创业教育有效性。探索多样化的创业教育组织模式。从传统商学院模式向跨学科模式和创业型大学模式转变。根据高校学科优势,依托某一学院或成立独立创业学院,有效整合全校创业教育资源。完善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创业体验学习。有针对性地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增进创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构建创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政府为高校创业教育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经费保障,确保高校创业教育有效运转;高校侧重于加强创业教育质量保障的能力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协调机制、共享机制与反馈机制。
建立校企创业合作机制,提高大学生创业教育质量与成功率。进一步明确校企合作责任,完善校企创业合作的管理机制。发挥税收优惠与荣誉嘉奖的激励作用,激发创业合作的内驱力,完善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
对策2
优化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完善我国大学生创业环境
细化大学生创业政策,加强政策执行的协调性、有效性和持续性。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大学生对创业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可得度。同时,政府应切实加强相关职能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整合政策资源,形成系统、稳定、可持续的政策体系,发挥合力效应。
扩充政府创业项目涵盖范围,加强创业的专业化培训。应拓宽创业政策和具体项目的着眼点,出台有关大学生创业的工商、税务、企业制度、人事制度、社保制度、投融资制度、市场信息透明和宣传制度等细则,并关注政策实际执行效果。加强创业的专业化培训,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和帮助。
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拓宽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实现多元金融优惠政策与学生创业者实际需求的对接。
构建全面、系统的创业教育体系,加强创业教育激励和投入政策。应进一步明确创业教育在各级教育体系中的角色,制定有关人力物力资源投入和激励政策,完善创业教育体系构建。政府应引领高校、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三者间建立联系,引入并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创业教育教学内容和教育方式改革。
提供科研成果转化的持续性支持,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宣传、执行力度。成立专门的创业服务与指导机构,提供系统、全面、专业的商务支持。针对大学生的特殊需求,提供有关法律、会计、工商、金融等“一条龙”创业指导和咨询。
减少大学生创业的进入壁垒,出台风险分担机制和退出机制。工商、税务部门通过降低企业注册资本、简化企业审批手续,减少大学生创业准入障碍。推出相关风险分担机制和退出机制,如: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创业大学生的失业保险,为大学生创业解决后顾之忧;公安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解决创业大学生的户口和自由流动问题;人事部门应提供人事档案存放和职称评定服务等。
加强创业文化宣传和建设,营造创业友好型软环境。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高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创业文化建设机制,形成鼓励创业、尊重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创业文化氛围。引导全社会树立自主创业和终身学习的观念,媒体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成功的典型经验宣传,以典型示范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信心。
调研组部分人员名单
南线:
张宝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
徐辉(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民盟中央副主席)
温思美(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华南农业大学副校长)
徐小洲(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院长)
北线:
陈晓光(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
龙庄伟(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
葛剑平(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北京市委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