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生态城市的前提;人与社会的和谐共存是生态城市的基础;人与经济的和谐共存是生态城市的保障。”这是城市化委员会战略咨询委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对生态城市建设的诠释。
杨保军指出,30多年的对外开放,使得我国已经逐步融入全球经济运行体系,城市职能的选择已不像计划经济时代那样与行政级别、规模等级紧密挂钩,而更多地通过跨国企业直接融入全球或区域经济分工,因此城市经济发展的快慢更多取决于能否在跨国分工体系中寻求到自己的定位。例如,法国的尼斯、戛纳,瑞士的日内瓦、达沃斯,虽然城市规模不大,但它们恰恰寻找到了独有而重要的职能,使其成为国际知名城市。这些城市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具有人文和自然环境方面的比较优势。在后工业时期,城市需要通过吸纳高素质人才和高端企业来保持持续的竞争力,而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人文底蕴、完善的公共设施,往往成为吸纳“双高”的必备条件。
杨保军建议用“复合生态理念”去认识“生态城市”。他说,由于每个城市的自然、社会、经济背景各不相同,每个城市“本体”与其时空“背景环境”的协同手段必然不同,体现在发展策略上,就是要求每个城市依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基础和发展阶段来确定自身的特色化发展道路;体现在空间形态上,就是每个生态城市的景观和形象必然各不相同。生态城市没有普适的量化指标,“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寻求“万象”中的“本质”,这才是生态城市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