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河口县耗资2.7亿元建成的文化长廊,仅仅建成3年后又面临被大部分拆迁的命运,拆迁和补偿费预算将达3亿元左右。这一“短命工程”很是让公众心疼,本报6月20日曾发评论。但据媒体昨日报道,当地政府又有说辞,6月21日就此事回应称,“当初建设的2.7亿元是招商引资,并没有动用财政资金”,因此一建一拆并未浪费近6个亿,反而是开发商为河口人民作出了贡献。
河口县人民政府发言人的这一说法,很像一个精明商人的口吻:谁说我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当初是开发商投的资,现在我花钱赎买回来拆掉大部分,还占了便宜呢!可稍有点分析能力的人都会质疑:素以追求利润为第一要务的开发商,为何反会让你占便宜?
如果说一个“短命工程”被赎买后拆掉大部分,开发商仍“作出了贡献”,多半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开发商是慈善家,付出不图回报;要么市场艰难,开发商无以为继,只能让政府“擦屁股”。可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这两种情况都不存在,莫非是开发商被忽悠了,拿着钱往政府设置的陷阱里扔?若果如此,那岂不是当地政府给自己招商引资的诚意和公信力抹黑?
近年来,“短命工程”在国内实不罕见。北京一体育馆刚装修一新就要被拆除;呼和浩特市明泽未来城建成不到3年,就要拆迁;成都市投资数十亿元三年两次打造“非遗公园”;海口“千年塔”不到9岁,就要“退役”…… 几乎所有“短命工程”被曝光后,当地政府部门都会找出各种借口来搪塞,有的甚至睁眼说瞎话,一不小心就蹦出新的“雷语”。对于劳民伤财的“短命工程”,如果一句瞎话就能很轻松地掩饰过去,缺乏严厉追责,这样的穷折腾、瞎折腾不知还会冒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