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31岁,在武汉洪山区开餐馆。由于儿子到了上学年龄,他想让儿子就近读梨园小学,但是一家人户口都在鄂州。李某无奈心生一计,决定盖假公章。昨天记者从洪山区法院获悉,他因伪造街道办事处的公章,被判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12月24日 武汉晚报)
李某并非第一个为了让子女就近入学而私刻印章最终被抓的父母。今年8月,山东籍在京务工者韩美丽,因折腾多次都没能办齐孩子在京入学的“五证”,于是她想到了办假证;8月9日交易当天,她被当场抓获。
基于对异地务工者的同情,这两位父母的举动,或许会得到很大一部分人的理解,那这是否就代表他们没有犯法呢?不,私刻印章必然属于违法。那他们罪大恶极吗?也不,因为在异地入学以户籍为门槛的地方保护态势下,他们也属于有份做蛋糕却难以分到蛋糕的人;而他们此举,只是想分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蛋糕,无奈,选错了实现路径。
这和高考地方保护主义其实是一个道理。北大招生时,都会对北京籍本地学生多加照顾,或降低录取分数线,或增加人数。以2012年为例,北京有7.3万人参加高考,北京大学给北京的计划招录人数为614人;但在有82.5万人报名参加高考的河南,计划招录人数却降低到了108人,在有55万人参加高考的山东,人数为72人……因为从贡献的角度来说,一个北京本地人的吃穿住行都在北京,其创造的社会价值也大多集中在北京,所以他对北大的贡献,按理说是要多出其他省份的人。
但北大不是北京人的大学,教育也不应有明显的界线划分,全国的教育资源理应是全民所有的。在义务教育阶段,每个适龄孩子都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理应做到就近入学,而不是戴上歧视的眼罩看待外地人——要外来者办证入学已是教育歧视的一种。高等教育阶段虽说因其不属于义务教育,需要以智力为标准进行划分,但智力以外的门槛(降低分数线)就是不公平。
抛开进城农民工是弱势群体,需要保护,应在其落户、子女入学方面给予宽松政策不谈,像李某这样的外来者,在当地开餐馆,他的价值创造已然为当地做出了贡献,当地理应接纳他、平等对待他,而不是在其子女入学问题上与本地不一致、提高门槛,以至于让他选择了走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