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招聘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甘肃大四女学生刘唯一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分别寄去公开信,称这是户籍就业歧视。昨天晚间,国资委新闻中心对此作出回应,称系根据单位属性、岗位需求和现有条件,确定了本次招聘的用人标准。(12月21日《京华时报》)
刘唯一是条“女汉子”,敢于站出来叫板相关部委,直指户籍就业歧视,责任禀赋,勇气可佳。而国资委的回应很婉转,避其锋芒,“措词得当”,只为说明“存在即合理”,但同时也有“共同推动相关配套改革”的诚意,隐指户籍制度的“不合理”。户籍制度改革呼之欲出,近日,公安部明确提出了时间表,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新型户籍制度。
户籍就业歧视由来已久,或者可称为户籍制度的附庸。很大程度上,户籍歧视是公权力为户籍人口的群体“谋福利”。有人调侃:户籍歧视是事业单位招聘的“大萝卜”。相对而言,“小萝卜”容易拔掉,只要曝光事业单位违规违法招聘,相关部门很快进行纠正处理;“大萝卜”很难拔除,它扎根在“权力深层”,是一种异化的“权为民所用”,并且被大家普遍接受。这一方面源于中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户籍歧视,“法无禁止皆可为”;另一方面,庇护一定群体利益,不仅会被他们“待见”,且不是“以权谋私”。
户籍就业歧视给人才“画地为牢”。在人才流动的时代里,地方保护主义是一种“保护”,更是一种“禁锢”。有些社会不公我们已有清晰清醒的认识,比如,官员世袭、阶层固化是公平社会的“天敌”,蚕食着公平竞争的市场就业体系。但是,对类似于户籍就业歧视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要知道,人才的地域禁锢同样很危险。人才流动是生产社会化、科学技术整体化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按照人才的价值规律和社会要求所进行的空间动态调节。
就业歧视抽了户籍改革一鞭子。解铃还需系铃人,启动新型户籍制度改革是“唯一”切身可行之策,“唯一”药到病除之举。鉴于此,这项改革不仅要“一马当先”,而且要“快马加鞭”,朝着公平正义的方向加速。与此同时,各种招聘尤其是事业单位招聘也应该率先“突围”,主动摒弃户籍就业歧视的恶习,冲破“户籍篱笆”,这也是给户籍制度改革“松绑”,让户籍改革能够“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