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午,69岁的曾阿姨在四川绵阳市人民公园邓稼先广场跳舞时被来历不明的数颗钢珠击中,头部太阳穴附近受伤红肿。据其他常年在广场上跳舞的市民猜测,此事可能是周边居民不满噪音而采取的报复行为。(12月23日新华网)
8月30日晚上,北京市昌平区一个市民,朝天鸣响猎枪,放出三只藏獒,冲向广场上的跳广场舞的人群。这一枪不仅吓跑了跳舞的大妈,也将各地频发的广场舞矛盾推向了高潮。喜欢广场舞的人说“宁可食无肉,不可不跳舞”,不喜欢的人则把它称为“扰民舞”,对骂、鸣枪、泼粪、放狗、扔老鼠……怪招险招迭出。现在绵阳老太太因广场跳舞被来历不明的钢珠击中,显然是矛盾仍在升级。
从频频出现的广场舞纠纷看,如果过激反应构成违法自然应该负责,但那些扰民的广场舞确实也难辞其咎。现代社会总体上是开放和宽容的,社会生活的多样性给了每个人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然而任何人都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自然人”,又是“社会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还须对社会负责,要遵循的社会共同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即公序良俗。具体到广场舞,享受自己跳舞的自由,必须以不干扰他人的安静为前提。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如果严格从法律视角去审视当下风靡的广场舞,很多“舞民”已构成了违法,“舞民”有跳舞的权利,其他居民也有免受噪音干扰的权利。任何权利都有其界限。而在广场舞纠纷中,解决矛盾的主动权显然掌握在“舞民”手中。
前不久广州天河公园的广场舞大妈们戴上了调频耳机,跳起了“无声舞”,实现了跳舞不扰民。音响设备上插上一个调频发射器,音响播放的音频信号就会转换成无线FM调频信号发射出去,大妈则通过戴上的调频耳机接收。大妈们在自己享受铿锵的“凤凰传奇”,而其他人则拥有一个宁静的夜晚。一个调频耳机,实现了多赢。
生活中常常出现的所谓“两难”问题,并不是只有非此即彼、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结局。只要有心,多动脑筋,完全可以让“两难”问题得到两全其美的解决的。这里的关键,是要多动脑筋,多“换脑筋”,实际上这也是管理创新的题中之义。就事论事,这儿讲的只是一个广场舞,而举一反三,则更有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