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一位老太近日在小区广场跳舞,附近居民刘某不堪噪音的骚扰,拿起自制武器向广场发射钢珠。刘老太不幸“中枪”,当即血溅广场。
这可能是广场噪音扰民所遇到报复最严重的一次。此前,北京的史某曾因院内跳广场舞噪音过大与舞者发生争执,拿出猎枪朝天开枪,还放出3条藏獒来冲散跳舞的人。在汉口,20多位大妈在广场跳舞时,遭到附近居民当头泼粪……
从朝天开枪到朝人开枪,针对广场舞者的报复在升级。广场跳舞是一项健身娱乐活动,现在跳舞变成了动武,健身变成了伤身,广场变成了“战场”,娱乐演成了悲剧……每次矛盾冲突的一方,都有一个特殊的群体——大妈。
今年,“中国大妈”成为世界闻名的集合名词。她们都已过了黄金年龄,却活跃在黄金炒卖市场,赢得了与黄金一样著名的名声。在公园和广场,她们成群结队翩翩起舞,其响亮的舞曲又提升了这一群体的名气。
在这样的年纪还能有这般活力,这是生活水平提高的好事。这些大妈大都经历过红色街舞的年代,对广场舞有着某种特别的爱好。在退休前,她们的爱好被朝九晚五的工作所压抑;退休后,她们就像好车,虽然过了使用年限,其动力还相当良好。不用工作让她们突然成为时间的富姐,总要找个方式来打发时光。但她们不像与电脑一起成长的一代,可以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什么的,只好把富余的时间花在她们本来不太擅长的事(比如炒黄金)和本来就擅长的事(比如广场舞)上。
这一代人经过了简单舞蹈的训练,却没有经过考虑他人感受的文明训练,因而她们在广场或公园里弄出许多动静时,往往没有顾及周边的人,他们有各种各样的理由需要安静。尤其是那些抗干扰能力脆弱的人,扰人的音响会让他们心烦气躁,在再三劝阻无效后,这种躁气最容易引发火气,最终萌生极端行为。
但文明的行为既需要环境也需要强制。所谓环境,就是社会管理者应该为“中国大妈”开拓发挥余热和余力的空间,一个相对隔音或远离居民区的活动空间。所谓强制,就是制定法律规则限制扰人行为。在文明国家,所有自由都必须建立在不影响他人自由的理念之上,不管是听觉、视觉、嗅觉还是触觉,都不能不顾他人的感受。有华人在美国,就曾因为在当街阳台上晾晒内衣裤影响他人视觉而受到警察的干预;那些喜欢贴身排队的国人,也常因影响他人触觉,侵入他人的隐私空间而受到制止。
但在我们这里,广场舞已经多次引发冲突,并在不断升级,迄今却不见管理者拿出有效的应对措施。警察往往只是在出现斗殴或血案后才出动,却疏于事前的引导或强制。
我们不禁要问:到底需要何种等级的冲突,才能让管理者拿出有力并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