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一线环卫工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但每名环卫工被告知要缴纳7500元的用车押金。这让收入低微的环卫工有点“吃不消”,但不缴又担心丢了工作。对此,相关部门回应称,收取押金主要是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因为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10月24日大河网)
相比“一路走、一路滴、一路臭”的旧式垃圾车,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可称得上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为环卫工更换这样的垃圾车原本是件好事,不仅方便了他们工作,对于提升郑州的城市形象亦大有裨益,可接下来的“押金闹剧”却把这一切都给搞砸了,而金水区城市管理局所谓“担心人走车没,政府投资没保障”的理由,更是荒唐透顶。
如果按照这一逻辑,是不是每位给政府开公车的司机也应该缴纳一笔押金,毕竟,大多数公车可比这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昂贵多了,“万一人带车子走了,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另外,交警、消防、医生,凡是使用公共设备的人员,是不是都应该“先交押金再上岗”? 当然啦,最应该缴纳押金的,还要数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经手此事的相关人员,要知道7500元乘以500人,那可是375万元的一笔巨款,万一有谁见钱眼开,把钱一卷远走高飞,可怎么办是好?
逻辑荒谬也就算了,更重要的是,向环卫工收取押金的做法已经涉嫌违法。《劳动合同法》中对收取员工押金和违法收取押金的法律责任有明确说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违法的事情都敢干,金水区城市管理局果然霸气!
其实,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之所以敢于公然违反法律,向环卫工收取高额垃圾车押金,一方面,无非是因为他们抓准了环卫工不懂法的弱点、怕丢工作的心理,以及惯于逆来顺受的性格;另一方面,也是自恃与劳动行政部门同位政府序列,属于“兄弟单位”,想来对方碍于情面也不会上门“找茬”、“较真”。既然无人告又没人管,那不收白不收,收来放银行里光吃利息一年就能“赚”不少,至少“自己人”的年终奖算是有着落了。
从9成环卫工为临时工,到编制内人员花钱雇人干活,再到禁止环卫工去附近“爱心商户”休息,“离岗就罚钱”……最近一段时间,关于郑州环卫工人处境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甚至在10月26日河南省第十六届“环卫工人节”即将来临之际,还发生这么一出“押金风波”,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闹剧还要上演“几季”?如果押金问题不能尽快解决,那么无论相关庆祝活动搞得再热烈、领导讲话调子再高,也遮掩不住环卫工被侮辱被损害的现实,难抹去他们的一脸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