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现城管的车辆占用自行车道的时候,他当场训斥城管队员。这位北京大爷的“训斥”视频在网络迅速走红。昨天,涉事城管车所属单位对记者表示,他们正在调查此事,并称不管调查结果如何,日后城管执法中,都会要求坚决杜绝此类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的行为。(10月2日《北京青年报》)
“这是自行车道,你就不能停在这儿!”“你本身就违法,执什么法!”这是北京大爷“训斥”城管的理由,北京大爷由此得到了网友一边倒的佩服与称赞。确实,“训斥”城管的北京大爷应该多多益善。
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夏俊峰案从法律上说告一段落,随着夏俊峰的下葬,此案也将逐渐淡出公众视野。按理说,剥夺了两条生命的夏俊峰被判死刑,无论按照古代“杀人偿命,伤人偿创”的原则,还是按照现代“生命高于一切”的法治精神,夏俊峰被判死刑都在情理之中,然而实际情况是,夏俊峰案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向情绪”,原因何在?最根本的一点,夏俊峰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虽然法院认为夏俊峰不属于正当防卫,但依然无法打消公众心中的疑虑。由此说明一个问题:执法者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个细节,事关执法公信。执法者必须严格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才能取信于民。
回到北京大爷“训斥”城管这件事情上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也就是说,城管执法车辆无论停在自行车道内,还是在自行车道内执法,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此城管执法人员不仅没有资格执法,而且应该受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好在北京大爷敢于较真,不依不饶;好在执法城管及时知错,没与大爷锱铢必较,“负气”地将车从大爷身边开走。试想,面对如此较真的北京大爷,如果当时的执法城管感情用事,一个钉子一个眼,打着执法的旗号死不认错,把法律法规抛之脑后,说不定又会发生恶性事件。说得再严重一点,谁能保证北京大爷不会变成夏俊峰?
正是因为北京大爷“仗义执言”、面对公权敢较真,执法者的错误哪怕是一点失误,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改正。这样的北京大爷越多,执法者的执法行为越规范,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越有希望。有网友称北京大爷“老爷子真牛,老百姓的典范!”北京大爷一下子成为网友心目中正直的公民代表,确实不为过,尽管北京大爷身上确有“犟脾气”存在——执法者执法行为规范了,想必北京大爷们不会无缘无故地与执法者耍起“犟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