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破解环保困局须“跨省”联动
时间:2013-06-15 22:04:05  来源:观点中国  作者:严辉文 

    环境监管失守固然有监管责任方面的主观之失,而环保部门屈从于辖区内权力和资本的压力,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如果真正实现了“跨省”联动、交叉执法,或许更有利于破解环保监管的被动局面吧。

    端午前夕,南京出现了较严重的雾霾天气,所幸的是,一场及时雨赶走了雾霾。南京市环保局分析多个方面的因素,证明污染源位于西边的安徽,监管很困难。(6月12日《扬子晚报》)

    一场及时雨不期而至,让空气恢复了正常,但市民的担忧仍在:“不能光靠下雨赶走雾霾啊。”

    不过,这一次环保部门似乎并不灰头土脸。一是他们通过监测和比对分析,证明了雾霾元凶不在本省本市,因而无需负监管之责。二是现行的管理体制是,按辖区确定管理权限,大家各管一片天地。现有的“区域联动”机制,无力实现“跨省”联动。

    应该说这些理由都是成立的,但是不能“跨省”监管,并不意味着“跨省”污染会自动消失。以焚烧秸秆为例,近年来每到焚烧秸秆时节,总是会有一些大中城市要为邻省的火烧秸秆付出清洁空气的代价。事实上,比这更严重的“跨省”污染也比比皆是。比如,河流污染、地下水污染、工业排放物污染等,经常会出现以邻为壑的无奈情形。环境监管“跨省”联动,似乎只有在发生重大的环境危机事件,且由中央政府出面协调的情况下,各省的环保部门才可能偶尔破一破“老死不相往来”之例。这的确算不得正常。

    在环境保护环境监管方面,“跨省”联动应多多益善。诸多情形表明,给大地山河、给人民生命带来严重伤害的环境污染源,从来都不会老老实实地待在污染源所在的辖区,必然将辐射放大到更远的地区;甚至于甲省污染乙省受灾更严重的情形也十分常见。没有“跨省”联动区域合作,如何有效地应付局面?

    诸多事件表明,有时环境污染严重环境保护不力,对于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来说,似乎更像是一件醒在床上撒尿的事情。因为招商引资的压力,环保部门不得不默许地方引进污染企业;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环保部门可能默许污染企业的种种不法行为;因为与相关企业主过从甚密或者放水养鱼的需要,环保部门甚至还会主动帮助污染企业树起“零排放无污染”之类掩耳盗铃的牌坊。换言之,虽然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力量越来越强大,队伍越来越膨胀,纳税人供养的钱粮越来越多,但是与他们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业绩并不成正比。

    环境监管失守固然有监管责任方面的主观之失,而环保部门屈从于辖区内权力和资本的压力,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如果真正实现了“跨省”联动、交叉执法,或许更有利于破解环保监管的被动局面吧。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