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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孩子单独留在家应成法律责任
时间:2013-07-04 00:29:22  来源:新民晚报 

    据媒体报道,前天上午,宝山区江杨北路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一名5岁男童从自家4楼窗户坠落,幸被一市场管理员所救。就在此事发生的十多个小时前,浦东芳芯路两女童从高楼坠亡。

  仔细分析这两起儿童坠楼案,一个共同点就是家中的未成年儿童没有成年人陪伴。

  对未成年儿童,父母无疑是法律规定的第一监护人。但我们也应看到,现有的法规对父母该尽到怎样的监护责任,尚缺乏详细的规定。而欧美一些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大多都有成文法律明确,父母如果外出,家中未成年儿童必须有其他成年人看护。

  目前,上海等大城市,许多家庭都已在高楼居住,且有大量的小家庭,未必有老人可以帮忙看护儿童,如果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意识不强,就很可能埋下安全隐患。因此,首先从法律法规上尽快明确这一监护责任,是非常有必要的。

  有的父母觉得孩子平时很乖,很听话,让他一个人在家不会出什么事;或者觉得,有个大一点的孩子管着,应该就没问题了。但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对未成年儿童的心智成熟度,绝不应做过高估计。相反,对未成年儿童的避险意识、安全意识倒是应通过有效的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学校教育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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