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岔巴子”发帖爆料:武汉洪山区城管局一城管员,白天作为执法者在街道巡逻、检查乱摆乱放,晚上则化身为练摊小贩,在路边摆摊卖茶杯。武汉市城管委负责人先是回应称,执法人员不允许从事此类经营活动。不料到了昨天,剧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逆转,武汉城管表示当事人是一名优秀城管执法队员,“摆摊”实为卧底,目的在于“换位思考”。
为了证实这种“体验式执法”的效果,洪山区城管局还特意公布了城管队员练摊的日记。这个“急转弯”,让舆论有了“练摊系自导自演”的揣测,匿名爆料人的消声匿迹更加重了这一猜疑。
有意策划,还是无意被曝,只能表达城管部门在扭转形象上是主动还是被动。但是,扭转形象是不是城管的核心工作,才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对于城市管理部门,无论是发现问题还是解决问题,都不需要通过“表演形象”来确立形象。热衷于开发名目繁多的技术手段,而忽视了城市管理的核心要素,难免沦为缘木求鱼。在全国许多地方,城管与小贩互换角色的尝试有过很多,可惜一时的互换不等于思维上的转变,因此我们也从未听说过这样的尝试能带来任何根本上的改进。小贩该跑的跑,该怕的怕;城管该打的打,该收的还是收。
现在有一种趋势值得警惕。即城管的工作职能包含很广泛,但在舆论场里,城管主要成了小摊贩的对立面。由此,城管部门一心要改变的,也是这种普通群众对立面的形象。然而改变形象是一回事,行使职权又是一回事,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只有权力谦卑了,不越界,用来服务于民众生活,形象才可能真正改变而不是靠包装来掩饰。我们若把前者比为“演技”,那么后者就是“实力”。演技再好,实力不济,终有贻笑大方穿帮的一天。
就在摆摊城管尚未被揭穿“卧底”身份的时候,支持他的人占了一大半,人们并不希望他遭受到惩罚。这种情感说明,职业有时候只是谋生而已,既不必然代表一个人的态度立场,也不必然造成社会关系上的定位固化。“城管队员摆摊”得到同情,其实表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恐怕并不如想象中那样截然对立。一定有些东西是超然于职业、地位等等成见之上的。这个东西就是追求更好的生活,它是一种人人都应当享有的权利。进一步而言,城管执法不是要去剥夺这种权利,而是尊重、协调、服务好这种权利。所以,无论卧底城管能卧出个什么新花样,都离不开这样一个主旨核心。既如此,做些更实在的工作,应该更能得到大家的认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