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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吃人”的涵洞“口子”都堵上
时间:2013-06-10 16:44:38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子在渊 

    广州市科韵路涵洞“吃人”事件受害者身份已经确认,警方经过DNA比对,确认死者为王岳清无疑。死者家属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现,水警在事发地点附近打捞到尸体的时间是6月4日。为何7日才通知家属认尸?警方表示,这已是最快速度。

    事发后,家属亲友曾四处奔走多个主管部门,请求加紧搜救和提供援助信息,结果因缺乏统一协调、涵洞的权属与责任等问题一直未明,导致连搜救的基本资料——涵洞平面与结构图纸至少拖了整整一天才到达搜救人员手中。在生命面前,却纠结于权属与责任,这样的冷漠实在不应该。至于家属“4日已打捞到尸体为何7日才通知”的质疑,以“申请做DNA比对,按规定都是7个工作日给结果”,并以“7日就通知已经是最快速度”来答复,这种冷冰冰的程序式解释也欠妥当,在心急如焚的家属面前,打破一下僵硬的程序式办公,本着人性化的原则,一有结果就立即通知又有何不可呢?

    无论如何一条鲜活的生命已经逝去,留给家属的是无尽的哀伤,留给城市的却是生命之问:在我们生活的城市,还有多少这样吃人的涵洞在张开“大嘴”?

    不管涵洞的产权属于谁,必须有人为“吃人”事件担负责任,事发地属于北环高速公路公司所有,但该公司称不能接受承担责任,因为涵洞里面的暗渠不是他们的,得怪暗渠口子没有护栏。但即便如此,他们是否也要承担监管失职之责呢?假如他们能采取一些警示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事故是否能避免呢?广州市水务局则表示,广州三防成员单位开始对属地涉水设施进行排查,将会同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严肃处理。希望严肃处理不只是说说而已,而能真正警醒有关职能部门重视类似安全事故。

    最重要的是,能以此为鉴,对全城的涵洞隐患进行排查,把“吃人”的“口子”尽快堵上。同时,要建立一个平时的养护机制和责任追查机制,不能等到出人命了再来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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