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人种地,种在人收在天。如果老天爷下雨也要收费,你怎么看?5月18日,有网友在江西微博中爆料,称吉安市泰和县某村收取农民种地的“天水费”,从2007年起,每亩责任田每年收17元。随后,大江网记者联系上泰和县水利局,该局一位彭姓局长对此回应称,网友反映的“天水费”应该是水库灌溉农田的水费,且本着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收取。(5月20日大江网)
不管是网友爆料的“天水费”还是彭局长回应的农田灌溉水费,看来这每亩责任田每年17元的费用很有可能真的收了。姑且不说这费用该不该收,但至少说明有人在想方设法、巧立名目乱收费。
报道称,这笔钱一般由村里先行垫付,待到农民要申报计生指标或者到村里开具证明材料盖章时逼迫农民补交。看来,村上收费者显然知道收这17元属于乱收费,要不,怎么不光明正大、堂而皇之地开票收费呢?再说,是不是农民不申报计生指标或不需要找村上盖章就可以不交这笔费用呢?
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减轻农民负担,严禁摊派和乱收费。然而,“天水费”的收取,无疑暴露出一些地方基层组织乱收费问题十分猖獗。试问:老天爷下雨也要收费的事情都能干出来,还有什么事情不能找个理由收费呢?换句话说,“天水费”也收,还有啥不收费?
杜绝收取“天水费”等类似问题,必须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监督和管理,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意识;必须加大乱收费的整治和打击力度,确保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严防坑农伤农事件发生。这既是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行动,也是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