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跑了济南几家公园发现,不少公园里都有会所、餐馆。11日下午,记者在泉城公园转了一圈,仅餐厅和酒吧就看到了十几家。老号海仙酒家、鼎鼎香、荷塘月色……招牌都颇为醒目,适逢周末,生意也都不错。记者看到,有市民正在海仙酒家办婚宴,很是热闹。而大明湖、千佛山公园内的餐厅、会所也不少,润泽园、绿景缘会所……人均消费都在二百元以上。(大众网5月13日)
公园作为广大市民工作之余休闲放松的公益性场所,却出现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餐馆、酒吧和会所,不少会所人均消费都在二百元以上。占用公共资源的不只是餐馆酒楼,还有一些KTV、婚纱摄影店等也在挤压着本就不充裕的公共休闲场所。面对公园里的这些奇葩景象,休闲放松的市民作何感想,公园管理方面又该如何应对?公益属性被严重侵蚀的公园,,是否还是真正的公园,能否充分发挥为市民提供休闲放松场所的主要功能?
或许,在公园里建设一些与市民休闲需求相关的配套措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些服务性配套措施的原则,首先不能侵蚀作为公共资源的公园的公益属性。既然是配套措施,就要服务于公园的整体功能大局,要以满足广大市民的基本需求为主。在这个方面,我们看不出人均消费二百元以上的餐馆酒楼是如何体现公共资源的公共属性的,甚至有些沦为私人会所的设施,更是将公园的公共属性破坏殆尽。这显然不只是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
众所周知,公园里环境大都比较怡人,而这怡人的环境应该由社会公众共享。一些营业性场所尤其是私人会所将公共环境圈占,使得公园的优美环境为一些有资格购买服务者所独占,这就侵占了公众对公共环境资源的享有权。将公共资源圈占以营利,无疑是对公共权益赤裸裸的侵害。一个巴掌拍不响。只是餐馆酒楼有占用公园的需求还不够,这种需求还必须得到公园方面的供给回应。公园里能开酒楼餐馆建私人会所,公园管理方面的问题也须重视。
作为一种休闲型公共服务,建设公园不像投资建厂那样可以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投资收益回报。文化休闲服务不仅无法产生实惠的GDP,而且平常亦需投入不菲的管理费用,这就使得一些地方由于各种原因对公园投入难以承担起平时的管理和养护,一些公园不得不自力更生解决问题,这就使得公园这种公共资源带上了一层朦胧的营利色彩。这种基于现实窘境的利益考量,凸显出当前休闲公共服务方面的瓶颈。这与一些地区的政绩观也有不可割裂的关系。
风景名胜区建别墅,公园建高档会所,都是公共资源公益性被私有化的产物。同风景区不能建别墅一样,公园建高档会所引起社会指摘,警醒公共部门要住坚守住公共资源的公益性底线。就“公园建高档会所”来看,不论借口几何,公园作为公共资源的公益属性不能丧失。近期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强调要确保公园的公益属性,严禁从事任何与公园公益性及服务游人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对那些在公园内设高档餐馆茶楼会所、变相经营“园中园”、占用公园绿地等问题明令禁止。这无疑是让公园回归公益属性的积极举措。但这只看到了一方面。问题的另一面是,要彻底断绝公园“让渡”公益属性的违规行为,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扩大对公园等休闲型公共服务的投入必不可少。改变公共文化、休闲服务在投入方面的捉襟见肘,让公园等公共服务能够不必为缺钱导致疏于管理而发愁,才能真正使其回归公共服务的公益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