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户籍制度改革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我国户籍制度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从根本上说,促使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的是建国初“建设工业强国”的发展路线。当时,工农产品的“剪刀差”达到了历史峰值,这就倒逼劳动力流向劳动回报率更高的工业中。基于这种背景,建国初十年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是无法阻挡的。
建国后,第一个人口问题出现了。因为激进的城市扩张路线没有伴随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造成城市资源的稀缺。政府意识到,如果不控制人口的进一步涌入,那么工业化的道路会瞬间崩溃。
这就是建国后我国户籍制度背后的经济本质。正因为如此,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58年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核心内容就是对农民进城的条件做出约束性限制,今天的户籍制度也就是对当时条例进行的延续和完善。
以此为标志,我国开始进入漫长而割裂的城乡二元化经济结构当中。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定会出现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工业部门并存的情况。在传统农业部门存在着边际生产率为零甚至为负的大量剩余劳动力,他们在最低的工资水平下提供劳动,存在大量的劳动供给,所以农业生产率低,技术水平落后。而在现代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高,劳动者工资也普遍比农业部门高,必然诱使农业剩余劳动力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这种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会推动现代工业部门继续扩张,推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促使农业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提高,逐步与现代工业部门一致,此时这种二元结构将消失。
但这种理论并不适用于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后,国家在通过户籍制度限制农业劳动力向非农转移的同时,又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大量抽取农业剩余价值以支持重化工业的发展。这直接造成农业发展的积累不足,劳动力的快速自然增长和转移受阻使农业劳动力激增,有限的耕地资源致使大量劳动力出工出力,却无法增加农业产出,大量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剩余的农业人口无法进入城市,以至于我们农业现代化也一直没有完全展开。相反,我国工业在农业的哺育支持下成长迅速。
当下,户籍制度已经逐渐转变成妨碍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枷锁。特别是在人口流动松绑之后,户籍制度反向抑制了不同地区城市发展以及人均收入的平衡。比如,在贫穷西部工作的人,看到“北上广深”的高收入,可能就会自发流动到上述地区工作,除非哪一天一线城市收入接近本地工作收入时,人口流动才自发停滞。
户籍制度下,流动成为高技术人群和高收入人群的特权。这些高素质的人口集中于已经非常发达的一线城市,而西部欠发达地区依旧饱受人才流失的困扰。近年来,北京、上海的人均收入增长水平已经远高于人口增长水平,这恰恰从侧面体现了这一观点。
户籍制度妨碍人口自发流动,第一,不利于缩小这些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第二,也不利于人均收入差距的缩小。往更深了讲,户籍制度的背后是财产权和公共服务的不平等。
中国要推进城镇化,农民进城已经成为必须要直面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就无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诸多不平等,收入翻番等民生政策只能流于表面,新型城镇化也只能是另一轮“二元结构”的开始。可见,推进城镇化需要户籍制度改革的大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