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公路运管处3名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挠,后来获得“委屈奖”,这条新闻最近引发关注。芜湖市运管处向当事的3名运管员表示慰问,并颁发了运管“委屈奖”和奖金。芜湖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设置这个奖项的本意是让在工作中遭受委屈和不公平待遇的员工能够得到一些物质上的补偿、精神上的慰藉。”
执法中遇到暴力阻挠,遭到出租车司机、乘客的谩骂和攻击,的确受了“委屈”,应该给予安慰,但领导做好思想工作就行了,专门为此颁发“委屈奖”和奖金就有点小题大做了,实无必要。
一般小孩子在外面被人欺负、受了委屈,家长都会安慰,并给孩子买点吃的玩的,哄一哄就好了。很显然,城管不是小孩子,心理也没那么脆弱,自己有理性的判断是非的能力,不至于拿了奖就“破涕为笑”,也不至于不发“委屈奖”,就一直耿耿于怀,恨不得找当事人拼命。
工作嘛,哪个行业都免不了受委屈。商人经常被顾客挑三拣四,有时候为了拿下项目、签订合同甚至要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记者想采访名人,经常吃到“闭门羹”,有些不惜在人家门口彻夜蹲守;医术再精湛的医生,偶尔也会遇到蛮不讲理的病患家属闹事,指责你“救治不力”。就算是一方官员,也难免被人冤枉、遭人谩骂,更别说那些经常遭人白眼、干脏活累活的农民工了。要说起来,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委屈,那是不是每个行业都要设立一个“委屈奖”呢?
一直以来,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报道屡见报端,加之人们对弱者的普遍同情,城管一定意义上成为了某种恒定的被谴责对象,城管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受损严重。理智、耐心的执法十分必要,但理智、耐心决不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无所作为。城管既要从严要求自己,也要做好本职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治,决不能顾此失彼,一味的“受委屈”,使正义得不到伸张,滋事者的气焰更加嚣张。
老百姓对一些管理措施不理解、不配合,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要有正确的认识,做好受委屈的准备,这也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一个基本素质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只有受得起委屈、办得好事情,才能让人民满意。
没错,文明执法有利于更好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但文明执法也是执法人员应该做的,没有必要设立“委屈奖”进行大肆宣传。真正工作能力突出、群众口碑较好的城管,单位内部自有自己的提拔制度和评优评先制度,何必多此一举,设立“委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