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劝离生活困难的占道摊贩,合肥蜀山城管20多名城管队员“花钱”买下其积压的货物。和此前受热议的城管话题不同,此次合肥城管“柔情执法”得到了大多数网友的赞扬。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田飞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柔性执法有利于化解矛盾,能真正达到管理目的。”(4月1日人民网)
城管购买小商贩的积压货物属于“权利上的买断”。因为,在这一“购买行为”的背后,并没有一个当地城市如何规范小商贩的确切规划,并没有一个科学的安排小商贩“退出”和“离开”机制。
单纯从城管执法的柔性化角度,城管队员“花钱”买下小商贩货物的做法还是值得称道的,但毋庸置疑的是,这一做法却曝露出一些地方城市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上述“购买小商贩货物”的做法,不可能具有推广价值,或可看成是当地城管“完成清理街道任务”的一种方式,实际上购买货物的城管并不仅仅购买的是货物,本质上是通过购买货物获得了“商贩”远离街道、远离当街经营的一种权利。形象些说就犹如一种花钱“买断”行为,城管花钱购买了该小商贩在该地点摆摊设点的“权利”,而小商贩拿到钱后“拍拍屁股走人”。道理其实就是这么简单,收到“全部的货物钱”之后,小商贩恐怕还真不好意思再在这个地点摆摊了。
但这样的一种实质上“买断”经营权的方式,曝露出来的正是城市管理者的习惯性思维。一些城市为了所谓的美观,不容许街头商贩存在,管理城市“洁癖”后果诸多,一方面无形中提升了城市管理成本,就譬如本质上并不符合规定、政府也没有法定义务的“购买小商贩货物”;另一方面,导致城市管理矛盾突出。城市高层管理者喜欢“干干净净”,而基层城管队员只能近乎于“疲于奔命”,为了完成任务就有可能无所不用其极。退一步说,如果不是来自于上级的任务或指标压力,20多名城管又何苦“自掏腰包”购买小商贩积压货?
笔者为什么坚定地认为,城管购买小商贩的积压货物属于“权利上的买断”呢?理由在于,在这一“购买行为”的背后,并没有一个当地城市如何规范小商贩的确切规划,并没有一个科学的安排小商贩“退出”和“离开”经营地后,另外可以谋生的空间设计,譬如:类似的小商贩被城管将货物买断之后,有没有给他们提供一个其他的摆摊设点的场所?即使按照所谓的城市管理“目标”,取缔了小摊点后,这些小商贩们其他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有没有?如果这些疑问都是缺位的或是否定的,这类看似温馨的“购买小商贩货物”的做法,不是典型的“管凉不管酸”式的执法又能是什么?
一些地方城市管理者往往只顾“一头”,而忽略了同样重要的“另一头”。为了城市的面子光鲜,小商贩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而一个“买断”小商贩商品的做法,只能侧面证明在一些地方和城市小商贩的生存空间更为逼仄、更为艰辛,乃至城市管理目标和定位上的偏颇。这个道理不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