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劝离生活困难的占道摊贩,合肥蜀山城管20多名城管队员“花钱”买下其积压的货物。3月30日,江淮晨报A04版报道了《城管队员凑钱买下占道小摊所有商品》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和此前受热议的城管话题不同,此次合肥城管“柔情执法”得到了大多数网友的赞扬。
就像一个久病不起的人突然能下床走几步,会让人觉得比健康人更有精神一样,当见惯了有关城管负面新闻的人们,听闻《城管队员凑钱买下占道小摊所有商品》,就会产生刮目相看的惊喜。不管怎么说,合肥蜀山20多名城管队员此举,确实一反城管执法常态,给人“柔情执法”的直觉。如果这件事是“雷锋”做的,至少不会“引发广泛关注”,也没有多少讨论价值。
舆论对此的热议,在相关报道中形成了A、B、C三个“派系”。赞成派认为,这是“开启人性执法新思路”;反对派觉得,这样做“治标不治本”;理性派担心,“偶尔‘发善心’并非长久之计”。其实,把三个“派系”的观点倒过来看,就不难发现,这种“花钱”的“柔情执法”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假如把“花钱”同义为“贴金”,或许还可以看到一点美化城管形象的作用。
然而,就算“贴金”能换来“柔情执法”的美誉,那么,就如“理性派”指出的,偶尔“发善心”并非长久之计。这样的隐忧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城管队员一下子“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但也要有经济实力“花钱”买下占道摊贩积压的货物的。偶尔为之当然不难,长此以往何以为继?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田飞就认为,这样一种执法方式推广起来非常难。这倒不仅是城管队员愿不愿意,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如此说来,这不过是一件偶尔的“好人好事”,无法融入到城管执法的规范中。这与应景的“摆拍”,没有多少实质的差别,根本上升不到“柔情执法”的高度。
从权力和义务上说,城管执法的合法性,不能以能否解决占道摊贩的生活困难为前提,但是,占道摊贩大多是生活困难所迫。因此,即使城管队员凑钱买下占道小摊所有商品,也不能杜绝因生活困难所迫的摊贩再次占道经营——因为,这样的“一次性消费”,决解不了占道摊贩的后顾之忧。此所谓“反对派”的“治标不治本”。尽管暂时得到了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也不过是占道摊贩面对城管队员“仁至义尽”的情面难却。为了生存,他们还得想方设法“自谋”生路。
有鉴于此,还有什么理由认为这是“开启人性执法新思路”?撇开是否“长久之计”或“治标不治本”的客观因素,就这种“一次性买断”的执法方式,立即会给城管和摊贩的“猫捉老鼠”游戏添加新规则。如果占道摊贩每次出摊,都有城管队员来“扫货”,估计合法的商铺都会倾巢出动,这样的生意谁都想做——至少,占道摊贩遇到城管,撤摊的条件,起码是要求城管队员“花钱”买下其积压的货物。这档生意就有得一谈了。
因此,城管“柔情执法”不能依靠“贴金”。这种“花钱”的“柔情执法”,如果只是当做为改变城管形象的一次“贴金”行为,也符合当前的某些宣传手段;但如果把这种“贴金”行为当成城管执法的“金字招牌”,笔者只能小心地问一句:城管队员,您每次执勤带足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