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昭通市昭阳区委宣传部对“几名城管执法人员将一名盲人乞讨者打伤丢入水中”一事做出回应,称已成立调查组,6名相关领导及城管人员停职接受调查,分管副区长向伤者公开致歉。同时,当地宣传部人员称,调查尚未完成,暂可确认的是,是乞讨者把自己弄伤并跳入水渠的。但据一段现场视频显示,盲人乞讨者和群众称是被城管所伤。
事件真相到底如何还有待调查,但对于当地政府与当事人各执一词的说法,大多数网民观点呈现一边倒的趋势:声讨城管人员。这其中,有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心理,更多的恐怕还是因为城管人员欠佳的执法形象。这也表明,城管人员文明执法、重塑形象已迫在眉睫。
回顾以往城管暴力执法事件,虽然发生的地点不同,城管执法人员也不同,但执法过程中的暴力倾向却很相似。去年12月,兰州当地四名城管执法人员手持棍棒,当街围殴一位残疾店主;不久前,广州城管也与当地女商贩发生激烈冲突……本应维护市容市貌的城管人员,为何频频卷入公众冲突事件,不断丧失了公信力?
说到底,还是由于对执法者的法律约束力不严,没能把城管暴力执法关进笼子里。这一方面是对城管执法人员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执法方式不同;另一方面是由于对暴力执法行为处罚不严,无法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种种因素导致了公众对城管群体信任度不够,即使城管正常执法,也被无端抹黑。
作为城管执法者,也必须心中装着群众,执法却不违法,要合理执法、文明执法,如此才能逐步消除公众的“不信任”和“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