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30日至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官网发布相关通知,明确此次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在售楼盘和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九项行为:
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