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轻而易举地反垄断,不要用市场的结构来判断到底是一个(经营主体)还是两个(经营主体),关键要看法律。”近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举办关于《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研讨会。会议现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针对刚刚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近期滴滴和Uber中国的合并发表看法。
周其仁认为,网约车合法化问题应放在更长远的角度去看。他表示,有人认为,网约车并不是原来的出租车,所有原来的规定在新的技术条件下,可能不适用。但一旦很多城市出现了这种新事物,并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推进新规定的出台,这个过程本身就是社会走向法治的过程。当一个新事物产生并引起冲突时,不是说哪里对网约车的政策开放到最大哪里就是最优,而是需要仔细和耐心观察。完全放开后,如果没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后果也不堪设想。不管是中央还是城市政府部门,不管是出租车还是网约车,都需要在一个利益和其他利益之间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