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萍 深圳市福田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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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围绕“十三五”时期推进社会公平的目标,提出“注重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公平”。如今,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对等,使以往通过教育实现机会公平的道路越来越难走。为此,《城市化》杂志特别采访了深圳市福田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肖萍。
肖萍:春秋时期的教育家孔子就已提出“因材施教”,至今几千年过去,我们仍然没有做到“因什么材施什么教”。“因材施教”难以做到,原因众多:第一,某个人是怎样的“材”,不是轻易就能辨别的;第二,在施教的过程中,存在教育资源的配置问题:即使A与B是同样的“材”,仅因所处地区的教学条件、教育环境不一,也会导向不同的结果。而资源配置问题,就涉及到了教育公平。
我国幅员辽阔,地域经济发展差异较大,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够均等,因此处在不同环境中的孩子接受教育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但这并不代表贫困地区和家庭的孩子就无法接受较好的教育:不同地区拥有的资源是不同的,北京与广东、城市与农村各有资源,教育资源本身无优劣之分,很多资源是“因地制宜”的。比如,在涉及农业技术的资源方面,农村孩子就比城市孩子拥有更多优势。因此,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不一定比富裕地区差,只是很多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已。
不同地区的资源若能实现连通与重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教育公平,并更好地做到“因材施教”。如今,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经使不同地区的资源得到了较好的重置,国家可以对其进行大力推广。比如,深圳就有专门的机构,通过卫星、网络等手段,实现了深圳与贵州、宁夏等地教育资源的双向输送;在线教育的迅猛发展也已成为体制内教育的有力补充。此外,我国东部城市的很多学校也设置了新疆班等少数民族班级。我想,不同地区的孩子若能跨地域分享教育资源,那么“因材施教”便不会因资源限制而造成教育结果的局限,教育机会也将更加公平。
教育的范畴大而复杂,教育的责任不仅在于学校,家庭、社会、政府,乃至受教育者个人都左右着教育结果的走向。以家庭、社会与政府对“优质教育”的评价标准为例:何为“优质”?在现行考试制度下,学业水平是最直观、最易得到广泛认可的指标,指标本身及由此导致的问题却常被忽视:不同地区的师资条件不同,以同一标准评定拥有不同资源的孩子,是否有失公允?孩子大量补课、取得高分的同时,牺牲掉的是不是健康的身体、健全的人格和感悟生命的能力?我们的评价标准是否限制了孩子的天赋?我们的所谓“教育”是否在伤害孩子?在一元指标下,教育资源出现优劣之分是必然:升学率高的学校便是好学校,有利于孩子入读名校的资源便是好资源……由此导致了种种社会问题。
因此,要想实现教育资源配置的公平,政府要先建立全面、公平的评价机制,而不是畸形的“唯分数论”。现在很多人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在提倡建立分数以外的评价标准,“教育质量绿色评价指标”、“教育质量健康体检”等的提出,便是政府与社会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而做的努力。对家庭而言,若仅以就业率、收入高低等标准为孩子选择专业,而没有尊重其独特的个性,使之有机会选择与自己的兴趣、能力相匹配的专业,也会造成教育的缺憾,并助推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现象的加剧。
综上所述,我认为“促进教育公平”应做好三件事:第一,实现不同地区教育资源的连通与重置;第二,重视孩子的特质,“因材施教”;第三,建立全面的评价标准。当不同的“材”在健康的教育评价体制下,有机会在不同教育资源的熏陶中完善自我、做出不同的选择时,评价标准的全面、选择的多元会共同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