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在国家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城市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针对中国城市如何健康发展这一问题,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城市规划与管理系教授叶裕民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她表示,我国当前没有可执行的“城市”界定标准,18年来中国城市数量不增反降,违背城市发展基本规律。日本每百万人拥有5个城市,而中国仅为0.5个。城市数量不足是中国城市病产生的第一原因。因此,我们应该尊重规律,重构设市标准,将937个5万人口以上具备城市本质特征的县城和大镇设为城市,“归还”其城市的法律地位。这将从区域源头减少进入大城市的人口,为解决城市病提供区域性解决方案。中国正在开展的城市体系规划将是面对矛盾解决问题的历史性机遇。
叶裕民认为,中国正处于城市问题高发期,其基本原因在于城市治理的许多领域无法可依或多个法律交叉却相互矛盾,使得城市运行治理失序。因此急需《中国城市管理法》,为城市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