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中国的城市化率已达55%以上。在城镇化率不断提升的当下,各种城市病爆发,但城市的管理方式却并没有“与时俱进”,比如在解决住房、道路拥堵、外来人口入户及相关公共服务、环境污染、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间互联互通等问题方面,很多地方反应滞后,应对措施简单、粗放,城市治理体系的不完善与城市快速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2015年12月20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促进城乡人口流动。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城市化过程就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聚集,农村地区不断转化为城市地区的过程,同时也是城市通过资源聚集效应把城市文明不断向农村地区输送的过程。城市水平发展的高低由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决定。新中国成立之初,政府实施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借此控制人口流动达到控制城市规模的目的。这是因为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物资紧缺,城市供应困难,国家不得不采取减少城市人口的办法。这种政策延续到现在变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城市管理的路径依赖。比如说,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对外来人口收取高额的城市管理费,对农民工设置较高的户籍转入门槛,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收取较高的借读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能异地使用等没有法律依据的“土”政策,客观上违背了城市发展的规律,没有发挥城市聚集优势资源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因此,必须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
——改变城市发展路径依赖,寻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支撑。城市和经济发展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支持城市和工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实行了“剪刀差”经济政策,即把农产品的部分价值通过压低农产品价格转移到工业产品上。这种价格与价值的背离严重损害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这种现象以城乡土地价值“剪刀差”的面貌重新出现。许多地方政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短缺,逐渐开始依赖土地财政——通过征收、拆迁、改建等城市活动,达到土地增值,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这种发展路径的负面效应是,城市规模盲目扩张,土地被低效率使用,城市的贫困人口不断增加,经济结构转型艰难,社会矛盾增多。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到现在,中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新常态”,靠投资、出口、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边际效应在减小。2015年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意味着创新驱动将是新常态下新的增长动力。对城市而言,就是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让城市的发展更符合人的发展需求,更符合可持续、包容性发展的理念。
——增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会融合发展。“城里人”与“农村人”曾是中国人的身份标识。“城里人”意味着优先使用一些社会公共产品,比如廉价、甚至免费医疗,优质教育资源,便利的交通设施和生活设施,住房补助,较多的工作机会等等。今天,在南方发达城市,城市治理水平较高的城市,这种城乡差别已经不明显。但在广大西部地区、落后地区,城乡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还有很大差异。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留守老人养老问题、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大问题,城乡交通不便利问题,农民家庭收入增长困难等问题,始终困扰着各地政府。个人的贫困可能是个人能力问题,但是,地区整体性贫困或连片贫困,可能与地方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有关。在一些“通信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的地方,生存都是问题,何谈发展?因此,政府在考虑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时,要优先考虑农村地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