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巢老人不堪抑郁,留守学童服毒自杀,反目乡邻拔刀相向,大龄男性青年报复社会……或许这一起起悲剧性事件只是一些极端的事例,但是它们牵连着农民心理健康和精神疾患,记者调查发现,农村“心病”危机正悄然来袭。(10月12日《半月谈》)
报道显示,农村心理健康问题和精神疾病主要存在于儿童——以留守儿童为多,老人——以空巢老人为主,妇女——以家暴受害者为最,以及大龄未婚男青年等这些群体中。表面来看,在这些群体中高发的心理健康问题及精神疾病之成因主要在于生活环境的孤独,被社会抛弃的疏离感,以及应对外界刺激的脆弱心理素质。然而,上述因素恐怕只是表象,它们由一个更加深层的问题所引发,即弱势群体的生存境况问题。也就是说,农村“心病”只是某些群体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的弱势之显现而已,“心病”不只是一个心理学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学问题。
之所以这么说,乃是因为所谓的农村“心病”实际上大多并非真正医学意义上的精神疾病,而多是孤独感的堆积、戾气的郁积以及绝望无助感的体现。它们根本上是弱势群体无法主导自身命运、无法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以及无法满足自身需求所致,本质上或是对自身弱势境况的反抗,或是对自身绝望生活的舍弃,或是对将来命运的忧虑。上文所列农村“心病”多发于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家暴受害妇女以及大龄未婚男青年,均是生活、社会、身体、心理欲求得不到满足的群体。由此可见,农村“心病”密切关联于弱势群体的生存境遇。
再者,某些所谓的“心病”也不能简单地视为“病”,尤其农村社会中高发的针对弱势群体的暴力加害行为,若从加害者角度来看,或许是农村社会的戾气郁积所致,是一种“病态”;但从受害者角度来看,实际上是弱势群体之弱势的表征。在农村弱势群体长期得不到社会关注、法律保障的现实中,在他们的权利不被尊重、生命安全不被重视的环境下,他们沦落为可随意加害与侮辱的对象,以及泄愤的工具,对他们的加害就显得尤其随意。而其根源仍然是弱势群体的生存境况问题。
正因为此,“心病”问题在农村才尤显迫切而严重。因为,当前中国社会的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导致农村本就弱势于城市,而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家暴受害妇女等人群又是农村社会中的弱势者。可以说,从整个国家的社会结构来看,上述几类人群是整个中国社会的最弱势者,最得不到社会关注、法律保障的群体,尤其一些偏远农村地区,情况更显恶劣。为此,“心病”高发于农村,也就不足为怪了。
所以,医治农村“心病”,恐怕不能依靠某些论者所提供的“心药”——诸如心理干预、精神救护、临床治疗等,而应依靠经济、社会以及法律手段,以社会性措施缓解弱势群体的弱势境遇,以法律保障他们的生命与权利,以经济手段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辅以农村公共社会的重建以及社区的干预。反之,纵然治标的“心药”可能有一定的效果,但如果弱势群体的生存境况得不到改善、欲求得不到满足、权利得不到保障,无论心理干预也罢、精神救护也罢,恐怕都无济于事。而论者如果仅仅将这些问题表述为一个心理问题,而忽视背后的社会性、经济性病因,也难免避重就轻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