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到2014年,50岁以上农民工在总量中的比例达17.1%,人数已超过4600万。
改革开放后第一拨走出家门打工的农民工,日渐接近养老大关。对他们来说,有很多问题都处于特别尴尬的境地,进城将近30年,还是没攒下钱,看病养老都顾不上;很多公司没有给农民工上养老保险;年龄大的他们回老家了基本没有什么生活保障;老一辈农民工要回去,年轻的农民工要出来,回家依旧没有养老依靠;多年城市生活,对老家生活已经不习惯;年龄大的农民工即使回去,想发挥余热,却不知道回去能干什么……辛劳了半辈子的第一代农民工,现在正面临着养老问题的考验:养家养到何时,才敢“退休”?他们中超过八成没有参加养老、医疗保险,老得起、病得起吗?城市和农村,哪里才能安放暮年?
农民工吃的也是“青春饭”。超过一定年龄,很多工作就干不了了。没有退休金可拿,如果也没有入养老保险,就面临“断了进项”的窘境。如果年轻时候家庭负担重,钱没攒下来多少钱,子女心有余而力不足,“怎么养老”的问题马上就会浮出水面。
农民工怎么养老,是很现实的问题,关于农民工相关问题一直是政协委员热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关于农民工养老问题,民主党派政协委员们怎么说,又有哪些好的建议。
民进中央建议:降低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强制缴费率。在实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卡基础上,与地方财政脱钩,收支不影响地方财政,这样既会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同时也会增加农民工投保的积极性。允许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权益转移接续。整合不同的养老保险计划,妥善处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尽快建立起地域对接的养老金转移与折算规则,使劳动者可以在不同社会阶层中流动,而养老金权益不受损失。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电子平台。建设全国社保信息共享平台,设立信息交互中心,建立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管理、公安、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保障社保转移的安全高效,确保农民工养老保险流动性,规避手工操作的风险,增加农民工参保信心。多措并举,提高参保率。适当降低农民工参保门槛,缩短累计缴费年限,结合实际解决农民工保费补缴问题;领取养老金考虑积累的数额,“分段计发”。
全国政协委员赵韩: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制度。提高职保转入城保的转移比例,将单位缴纳部分按一定比例转入城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高转移制度的优越性,让多数农民工不再选择一次性退保。尝试“以土地换保障”的办法措施。“土地换社保”在很多地方被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总体思路就是将土地补偿费优先用于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按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实现社会保障对土地保障的有效替代。
全国政协委员杜惠平:加大财政在农村养老方面的投入比重。建议现阶段将农村作为构建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逐步提高财政在农村养老方面的投入比重,并按城乡人口比例配置社会保障金;逐步探索建立由“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两部分构成的新型农村养老金模式,各地可依据生活必需品消费的数字确定本地区农村养老金标准,避免“一刀切”。探索寻求多元化的农村养老辅助力量。重视社会资金在农村养老方面的辅助力量。农村养老除政府财政扶持和家庭资金投入外,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积极作用,探索寻求比如慈善基金等类型的资金注入农村养老资金,解决资金困境。完善家庭养老,营造“敬老、爱老”氛围。深入宣传敬老、养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促进形成尊重、关心老年人的社会新风尚;大力表彰农村孝敬老人的先进事迹,倡导全社会要关注老年人,关爱老年人;新闻部门加大为老服务宣传力度,国家可开办“老年台”,丰富老龄人精神生活;加强法制监督,强化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督促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加快推进农村为老服务事业发展。增加农村老年福利机构的数目,争取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福利机构,同时鼓励、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机构建设。加快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养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发展互助式养老服务,满足农村老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做好医疗保健服务,争取每个地方至少有一个医疗点,以保障农村老人的身体健康。大力发展老年服务组织。在有条件的村或社区成立农村老年人互助协会,鼓励较为年轻或身体健康的老人向年纪较大或身体有疾病的老人提供义务性服务,形成阶梯式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