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一篇名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引发关注。21年前,河南姑娘郜艳敏被拐卖到河北曲阳下岸村,受尽磨难后成为该村小学唯一的教师。(7月30日《华商报》)
近一个星期以来,有关郜艳敏的新闻始终占据了门户网站和各大论坛的首要位置,给这个灼热逼人的盛夏更增添了几分焦灼的气氛。媒体和电影制作方“最美”的赞颂与民间“国家之耻”形成两极对立,论坛上诸如:“拐一年,卖一年,缘分呐;教一年,是一年,伟大啊”之类的戏谑,让人感叹之余,不免产生沉重的忧思。
如果说,村民的愚昧和法治观念的淡漠让人震惊,那么当地政府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更让人心寒。下岸村有一半妇女是被拐骗来的,当地县乡政府不可能一无所知。即便此前不知,在郜艳敏的事迹见诸报端后,也不可能不了解。然而,当地政府不仅没有亡羊补牢,给与郜艳敏应有的安慰,反而粗暴地进行“封杀”,直到满城风雨,也不思悔改。一面将郜艳敏推出来说“需要宁静的生活”,一面野蛮的监视并“全面接收”寄给郜艳敏的善款。
既然在风口浪尖之下,还能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这样的举动。我们实在不敢想象,受害人当年曾经受过怎样的屈辱,而当地政府、当地官员的工作作风又是怎样的粗暴蛮横?我们更无法想象,当关注的目光渐渐黯淡,生活回到原有的轨迹,被视为“伤疤”的郜艳敏又将受到怎样的对待?而在此前,当地教育局局长因腐败下台和郜艳敏被拖欠工资的鲜明对照,无不为我们的担忧提供了某些注脚。
我们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今天再多的鲜花和掌声,都不可能抚平这位无辜善良的女性内心的伤痛,更不可能让她回到21年前。作为局外人,没有人能够真正了解郜艳敏的生活际遇和心路历程发生了怎样的转变,只能给予褒奖,褒奖她通过努力实现的人生价值。但在另一方面,她受到的伤害,必须由加害者来偿还。
“捐款共同富裕,拐卖感动中国”,这是网友激愤之语。这个看似荒诞的故事,拷问着官方媒体的良知,拷问着当地政府的为政底线。不管受害人以何种姿态面对过往,法律都不应该放弃对加害人责任的追究,不应该放弃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的追究。社会也更应该真正站在受害者角度,正视个体的苦难与不幸,而非站在至高的道德立场,借他人的不幸点缀生活、消费苦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