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话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编制针对全国20余个城市群的分类发展规划,城市群发展问题再次引发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作为我国生产力布局的增长极点和核心支点,“城市群”已成为现在及今后经济发展格局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部分。如何看待城市群发展?《城市化》杂志特邀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牛凤瑞,英国注册景观设计师百瑞·威尔逊从不同角度予以解读。
牛凤瑞:我一直关注我们国家城市群的发展。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的高级阶段,目前中国已形成几十个不同等级的城市群,城市群将是中国未来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形态。现在中央也在提倡城市群的建设,说明这一问题已经进入了决策层的视野,这是好事,但凡事都有两面性,政府如果过度干预城市群的发展,恐怕也会走上另一个极端。
城市群的发展就像城市化的进程一样,本质上是一个自然的、历史的过程,人为地规划、建设可能会对这种进程起到促进作用,但也可能起到反向作用。因为规划也好、方针也罢,不一定完全符合其客观发展规律,若完全符合,那代表我们对城市群的发展规律已经有了完全正确的认识,但大部分人在认识上是有局限的。不同的人对城市群的评价有不同标准,我个人认为,城市群的占地面积不应太大,应为同一个地理单元内城市相对密集分布且城市之间强烈互动的区域。现在很多人并没有完全理解城市群的概念,例如现在有京津冀城市群、环渤海城市群的叫法,这都是不准确的。京津冀是三个省级行政区,把它作为一个城市群来看待是不准确的,以其中偏南的城市邯郸和偏北的城市张家口、承德为例,它们都是京津冀城市中的一员,但它们和这一城市群的关联并不大,只是因行政区划的原因而被划定在一起了。环渤海城市群亦是如此,它其实是由三个城市群组成的大区域概念。如果环渤海是一个城市群,那么我们衡量它的尺度到底是什么?至少在经济联系上它并没有城市群的本质特征,所以不能叫城市群。标准不同,就会使我们对城市群的判断产生很多差异。对于现在我国的城市群发展而言,比较成熟的应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城市群,这两个城市群都是在相对单一地理单元范围内,城市密集分布的概念之下的。如果京津冀城市群可以算作是我国已经发展较为成熟的三大都市群之一,那么它的准确性提法,应该是京津唐城市群或京津唐保城市群。
城市群在规模和影响力上存在很大差异,这样才有不同的等级之分。之前提到的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是具有全国意义和影响的城市群。此外还包括跨省域、区域影响的城市群,例如胶东半岛都市群,辽中南都市群,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都市群,以武汉为中心的武汉都市群,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都市群,以及西部的关中都市群、成渝都市群,这些都是形态比较明显的城市群。同时,在省域范围内比较有影响的,或已经成为一个省域经济重心、中心的,也可列入城市群的范畴。例如,现在提到较多的内蒙古金三角“呼包鄂经济圈”,天山北坡经济带,云南以昆明为中心的小区域,都可称作城市群,但它们的影响层次已经较低了。此外,交通干线、大通道连接的都市带,也是城市群的一种形态,例如陇海城市带,长江中下游城市带等。
我国疆域广阔,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划定城市群是可以讨论的。就如同区分城市的概念一样,我们设立了很多县级市,它们是否可以算作一个城市?按小面积而言,它们也可以称之为城市,只是范围小而已。另外许多已经发展为城市,但并没有被赋予城市地位的地方,也不能说它就不是城市,这是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下产生的一种特殊现象。城市的本质是客观的人口和产业聚集的形态,而不是行政给它的名号是什么。现在,我们很多城市有城市的形态但没有城市的名号,也有些城市虽然有城市的名号却没有城市的形态。
对于跨区域城市群的发展而言,中央应首先解决聚集地的发展问题,解决因行政区划不同而产生的差异问题,以此为基础进行协调发展。因为跨行政区城市群的发展问题是一个国家范围内市际关系的问题,市际关系问题必须由上一级的行政权力来进行协调。但行政协调权力的手不能太粗太壮,不能包办代替,行政权力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有一个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