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保障房配游泳池”不必过度解读
时间:2015-05-24 22:02:39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何勇海 

  一条“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金河尚居保障房小区内建游泳池”的新闻日前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大家纷纷热议保障房该不该配套高级住宅小区设施,其中有些网友发出建游泳池“太奢华”的感叹。该保障房小区内的游泳池从去年底就开始建设,目前已基本竣工,预计6月中下旬就可投入使用。(5月22日《中国经济网》)

  从报道来看,游泳池的整体造型是一个大大的“寿”字。不少网友表示:保障房配游泳池好奢侈,不如多修几套房子;配备游泳池的保障房,能住进去的恐怕不是需要保障的贫困户;这是地方领导搞的面子工程……网友们之所以有这么多“奇怪的想法”,是基于,保障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自然,保障房不能太豪华。

  但我们看看金河尚居保障房小区内的游泳池,其实它还说不上豪华,只不过是占地面积较大的露天游泳池而已。何况据报道,该保障房小区目前已经入住2万人左右,是宝鸡市规模最大、住户最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也是陕西全省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五个试点之一,目标在于,在“居者有其屋”的基础上实现“居者优其屋”。加强游泳池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幸福感,何错之有?

  几年前,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在一次政协小组讨论时发言指出:“美国、加拿大的保障房也是带花园、带游泳池的,它与商品房唯一的区别是没有产权。”他甚至表示,保障房就应建在市中心,否则就失去了保障意义;保障房如果仅仅是睡觉的概念,就和山洞没有区别。王石也曾指出,新加坡的保障房有空中花园相连。我们的保障房目前虽然还不能做到这些,但配建露天游泳池还是可行的。

  我们很多地方的保障房,正是在不能超前、不能奢侈,甚至不能太花钱的思想主导下,要么修建在偏远市郊,逼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了房,不得不再买车;要么配套设施没及时跟上,居民看病、读书很成问题,甚至连超市、菜市、公交等都找不到;要么重量不重质,房屋质量没保障,让人难以安心入住……总之,让保障房小区成为了“穷人区”,似乎这样的保障房才没有乱花钱。

  事实上,在保障房制度进入成熟期的今天,作为重大民心工程,保障房也应往人性化方面发展。个别地方已经出台明文规定:新建保障房小区须配套体育等公共设施,选址不能远离主城区,等等。这无疑是可喜的。是啊,“穷人”也有在公共游泳池游泳的权利。只是,保障房小区配建了游泳池等设施后,要防止时间一长变成“臭水池”“无水池”,也要防止拿来牟取暴利,让小区居民游不起泳。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