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地方保障房项目频频出现入住率低、申请遇冷情况。专家分析认为,为按时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规划、重数量轻质量、重完工轻分配、重建房轻产业配套”的不良倾向,使部分保障房偏离其保障民生初衷。(2月5日新华社)
据媒体报道,位于青岛的全国最大保障房区,拥有公租房3797套、限价房6253套,但自2012年底开始公开发售以来,仅收到申请不足200份,称其为“空城”并不为过。问题是,保障房遇冷,青岛并非孤例,可以说在各地比较普遍。如陕西保障房空置达10万套,河南建成的保障房2.66万套,空置已超过一年。究其原因,均受政绩和功利驱使,将保障房建设当成“数字工程”,背离了保障民生的初衷。
众所周知,公租房建设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它面向的对象多是社会夹心层,首先突出的是保障性。然而,公租房“位偏质差”,已成为不少地方保障房建设的一个通病,显然已经丧失了其保障性。出现这种情况,一些地方急功近利是诱因之一。关键是,目前在公租房建设上缺少“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各自为政,难免良莠不齐。虽然有关部门出台了《全国公租房优秀设计方案》,但因缺乏法律的强制性,各地可以不依据“优秀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从而引发诸多问题。
可见,保障房“空城”,源于制度设计“空心”。保障性住房建设是百年大计,特别是作为满足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的公租房,是重要民生工程,更是“十二五”期间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随着各地公租房项目的迅速开工与推进,建设高潮即将来临,影响深远。在这幅宏伟画卷完全描绘之前,我们期待这些现实中已出现的问题,在不久的将来找到圆满的答案。
就公租房而言,当务之急是进行系统、全面、宏观的政策“顶层设计”,并与现行住宅有关规范较好衔接,确保执行。换言之,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公租房建设标准”。比如,公租房建设的布局,应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安排;房型方面,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公租房在使用前可进行简易的装修,有条件的还可配置必要的家具。
总之,在公租房建设中,从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等,都应按照“公租房建设标准”精心设计,力求让中低收入群体生活得舒适、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