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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四个专项债券发行指引
时间:2015-04-22 13:35:44  来源:城市化杂志 
  4月9日,国家发改委连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导》等四个专项债券的发行指引,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四个专项债券涉及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城市停车场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均属于重点投资和消费领域。指引内容显示,发行养老产业专项债券的城投类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募集资金占养老产业项目总投资比例由不超过60%放宽至不超过70%;城投类企业和一般生产经营性企业需提供担保措施的资产负债率要求分别放宽至70%和75%;主体评级AAA的,资产负债率要求进一步放宽至75%和80%。同时,不受“地方政府所属城投企业已经发行未偿付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GDP的比值超过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的限制;城投类企业不受“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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