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书记:机动车突然限购是“不得已而为之”。深圳书记王荣近日在谈及机动车为何突然限购时称,“政府制定这个政策,可能因为车辆增长确实太快。应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甚至也不是一个最好的办法。但如果出现全面拥堵,同样会被广大市民批评和质疑,所以希望大家给予包容和理解。”(3月11日《新京报》)
限牌的城市不止深圳一个,但深圳却自有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朝令夕改、出尔反尔”。深圳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突然限购,此前该市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如果深圳出台这样的政策,一定会广泛听取意见,绝对不会搞突然袭击”。而就在限购一周多以前,深圳市交委负责人还在首届北上广深交通会议上明确表态,深圳不会学习北上广。官字两个口,上说有理,下说也有理。限或不限,政府说了算,市民只好干瞪眼。这到底是“不得已”才限购,还是官员和地方政府“任性”而为?如此做法,恐怕不仅给市民的生活造成了不便,也给官员和政府的公信力带来了不良影响。
城市车辆增长快是事实,交通拥堵不断加剧也是实际情况。但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有很多,比如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推进公交优先战略等等。不分青红皂白把板子都打在普通市民身上,显然是懒政、惰政的表现,同时也侵害到了市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悖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花自己的钱买车、消费,是公民的自由,谁都不能随意剥夺或设限。即使真的“万不得已”需要限购,事先也应广泛征求民意,而不是搞突然袭击。
类似的打着“不得已”的旗号玩“任性”的政府行为,不止是限购一项,也不止一个地方存在。有年龄大的环卫工猝死了,不想着去改善其他环卫工的待遇,而是一刀切地清退所有的“高龄环卫工”;公交车拥挤不堪、争座现象频现,不是想着加大公共交通的投入,而是出台对不让座者罚款、曝光的滥规定;为了避免火灾,不是想着全方位消除隐患,而是要求所有的商户“停电不得点蜡烛”……你们这么任性,难道都是“不得已”?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齐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多方面的,通俗的讲法就是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这个笼子靠什么编织起来,就是法律,就是制度。其中很重要的一块就是要让政府有权不能任性。他特别指出,依法治国也体现在很多民生领域。比如现在有些地方出台汽车限牌限购的措施,往往是半夜临时发文通知。“这在今后肯定需要改进,不能这么任性了。”无疑,这样的认识和态度才是科学的、理性的,但愿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各级官员都能达成这样的共识,并且落实到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