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4 19:24:04
来源:荆楚网 作者:旭日
22日,主城区两个路口竖起了“行人闯红灯曝光栏”,上面贴着的行人闯红灯照片,引来不少路人围观议论。西陵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在路口设立“行人闯红灯曝光栏”,在城区还是首次,是为了警示行人闯红灯的不文明行为,今后路口执勤民警会将每天拍摄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张贴,市民也可参与拍摄。(10月23日《三峡晚报》)
一直以来行人闯红灯都是各城市的通病,因为闯红灯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此次“行人闯红灯曝光栏”的设立,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中国式过马路”是指人们在过马路的时候不管红灯绿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马上走,而机动车则必须进行避让或者停下来。
国人之所以热衷于闯红灯,无非是结伴而行的从众心理和法不责众的人治文化。绝大部分人都知道闯红灯是交通违法行为,出于跟风效应,“一只羊过河,十只羊也跟着过河”,让“中国式过马路”见怪不怪,成为潜规则。
笔者认为,“中国式过马路”不仅仅只是行人素质问题,更折射出的以下“诟病”:一是行人的不自觉,对自身生命健康的不重视,缺乏安全意识。二是中国的汽车工业起步较迟,汽车文明和马路文明的落后。三是长期以来,强大的历史惯性使得人治观念根深蒂固,大多数人畏惧的是权力而不是法律,加之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宣讲力度不够,导致人们法制观念的淡薄。四是相关部门以人为本意识不强,缺少对行人交通权力的关怀,天桥、斑马线等设置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虑行人的通行便利。
只有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建立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权力自律,公民自觉,才会有令人赞叹的马路文明和令人信服的法制观念。相关部门在交通安全宣传上多下功夫,在进行道路交通规划设置时,多一些“人文关怀”,少一点“简单省事”,才能让行人在红灯前自觉停,在绿灯前畅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