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4 21:26:43
来源:红网 作者:唐亚华
10月11日,呼和浩特天气比往年暖,原定于10日结束的菊花展,主办方推迟结束日期,曾在媒体发布“菊花展延续望市民赏花勿搬花”的通知,然而从11日早间开始,陆续有市民开始搬花,开始广场管理人员进行制止,可是搬花人数越来越多,最终无奈放弃。据主办方介绍,菊花有数万盆,总投资约150万。(10月12日新华网)
园林部门为市民提供金秋赏菊的机会,当视作一种优质的公共服务,市民有赏菊的权利,也有呵护他人赏菊权利的义务,菊花展还未结束就将菊花占为己有,显然不是有素质的表现。
此前,各地曾发生过群众哄抢侧翻车辆苹果、鸡蛋的行为,与之类似,市民哄抢菊花,所遵循的逻辑是一样的,即法不责众。个人一旦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其违规逾距的风险就完全降低了。正如《乌合之众》作者勒庞所言,“群体是个无名氏,因此个人不必承担责任。这样一来,总是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便消失了。”正是在这种心理机制下,市民的哄抢行为才能堂而皇之地上演。
从新闻图片来看,被哄抢后的菊花展,满地残伤,一片狼藉。无论如何,这种哄抢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但如果仅仅将市民哄抢菊花展归咎于市民的素质问题,以“素质论”分析哄抢菊花展的行为,又未免失之讨巧与简单。市民哄抢菊花展,有素质问题,但又不仅仅限于素质问题。
据园林部门透露,此次菊花展并不是不可以搬花,而是希望市民在花展结束后再搬。原定的花展截止日为10日,但“由于天气原因,展出的菊花目前还开得不错,可以继续供市民观赏,所以暂时还不准备撤离菊花展”。虽然说,主办方也曾在当地报纸发布菊花展延续的消息,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市民都会去看报纸,菊花展延长的消息,也就做不到被市民周知。市民在11日搬走菊花,就是因为他们以为菊花展结束了。而菊花展结束后市民搬走菊花也是被允许的。
从这个角度上说,市民哄抢菊花,素质之外,还有主办方组织管理的问题。一方面,现代气象技术的发展,已足以为一些活动的举办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支持,主办方因天气原因改变花展结束日期,说明在天气预测上没有做好功课;另一方面,主办方在花展延长的信息告知渠道上选择纸媒,也降低了信息告知的效率,这也就导致了多数市民并不知道花展时间延长,在“花展结束后可以搬走菊花”的前提下,按照之前的日期行动,不足为怪。
所以,将“花展还未结束就遭市民哄抢”诉诸于市民素质低下、“劣根性”云云,是不公允的。仅仅抓住市民偏差行为却忽略主办方的组织缺陷,只能得到一种单一讨巧的解释。由此,也只能引发低质量的道德跟风与情绪化的公共讨论,于此类事件的解决与预防,无所增益。
广而言之,很多时候,民众道德缺失的背后其实纠缠着公共部门管理效率低下与公共责任阙如的问题。公德往往需要合宜的技术细节来引导与维持。细致的技术设计与利益考量,是保持公德心的基础条件。比如在图书馆、博物院的禁食问题上,若没有具体合理的技术方案,再怎么喊破嗓子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但如果在图书馆、博物院的特定区域设置进食、休息区,就会是一个人性化的方案。如此一来,看似一个难解的道德问题,通过人性化的技术方案,便迎刃而解了。
讨论市民搬花,一定要将公共部门的行动纳入考量范围,仅抓住笼统暧昧的市民素质不放,终究片面了点,也只会造成我们在看待此类问题上进退失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