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的“老年节”,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1980年至今,农村老人自杀率越来越高,部分地区农村老人自杀开始被视为正常,甚至合理。(10月3日《京华时报》)
不可否认,农村老人自杀率的升高,与代际剥削不无关系,但是,代际剥削并不是农村老人自杀的主因。
所谓代际剥削,即老人年轻时拼死拼活抚育子女,帮他们盖房结婚看孩子,但丧失劳动能力后,无论是物质或情感上,他们的所得都少得可怜,直至被榨干所有价值后,而变得一无是处。代际剥削城市里也同样存在,不过是农村显得更明显和突出一点罢了。
那么,为什么偏偏农村老人自杀率升高?说到底,还是农村老人缺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或农村老人的养老、医疗保障等机制,还不是很健全,做不到应保尽保。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养老、医疗等保险,也逐步在农村推行和普及,但是,与城里工人退休金相比,农村老人一个月几十元的养老金,显然连基本的生活也无法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因为是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并不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尤其对患大病的老人,看病仍然是一个“难以承受之重”。
也就是说,农村老人自杀率的攀升,虽然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但归根结底还在于“二元社会”的长期存在。历史形成的“二元社会”,导致农村与城市的长期的分割体制,造成了城市居民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待遇明显高于农村居民,而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尤为突出。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反差”非但没有缩小,甚至还在扩大。也就是说,农村老人自杀率的攀升,既有社会的“旧账”,也有发展的“新债”。
将“药儿子(喝农药)、绳儿子(上吊)、水儿子(投水)”,比喻为三个最可靠的儿子,以及“得了重病或瘫痪,选择自杀,对子女也好”,老人对生命的“无奈”和对老人自杀的漠然,不仅是农村老人之痛,更是整个社会之痛,当引起人们反思。
所以说,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必须尽快补齐农村社会保障这块短板,尤其要对农村老人提供制度性的社会保障,提供生存风险的现实化解安排。细想一下,如果农村老人都能像城市里老人一样,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还会有人因贫而潦倒?还会有人因病而自杀吗?
而为人子为人女的我们,更应当尽到儿女的责任,承担起父母的赡养义务,并创造一切条件,让他们生活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