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考改革大幕开启的背景下,各地重点高校通过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农村学生专项自主招生等政策向“寒门学子”倾斜,成效明显且获得各界好评。但实施中衍生出的一些问题还有待破解。海南一贫困县高中老师反映,越来越多县城领导不再送子女到省城读书,而是送往贫困县高中就读,与农村孩子争夺政策照顾机会。(9月16日《京华时报》)
应该来说,“寒门难出贵子”是经济与教育双重失衡的产物。那么,针对农村贫困地区制定的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短期难以改变农村孩子竞争力弱语境下,从技术上的保护手段,用外力打通弱势上升的“梗阻”。虽然这不是治本之策,却是眼下立竿见影的管用之计。今年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增长11.4%,而按照鲜近出台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未来农村学生占生源的比例将逐步达到20%,这无疑让教育公平更值得期待。
而与此同时,政策的导向所具有的福利特征,如同高考加分一样,很容易成为寻租的新领域。此外,贫困地区的定向界定,还只是模糊的概念,贫困地区也有城乡差别,专项招生计划所覆盖的对象,除了客观上成绩要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有经济条件、户籍性质、家庭出身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规则做得不细致,很有可能漏洞百出,使得本为解决寒门学子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救济,变成了其他人恃强分肥的福利。
如报道中贫困县高中老师反映,“官二代”被送往贫困县高中就读,只要不违背教育的政策,事实上这是他们合法的权利。再进一步讲,如果将定向招生仅仅限于区域,这些“官二代”尽管出身公务员家庭,只要他们高考成绩足够好,就没有理由将他们排除在合法的规则之外。类似还有那些商人的孩子,也能够通过高考迁移的方式,来选择政策的照顾。
当然,在政策利好的另一面,还有权富翻越限定壁垒的可能。譬如,如果限定定向招生的对象为贫困地区农村户籍的,一些官员利用影响力将子女改回农村户口并非难事。此外,原本一些在外经商有实力原户籍在农村的群体,也可以通过迁回户籍的方式来越过壁垒。
显然,增加农村定向招生比例的同时,还需要扎牢公平的樊篱。首先是政策的刚性公平,即尽可能细化定向招生的基本条件,如户籍的限制包括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籍,父母职业的限制等等,固化政策照顾的门槛;其次要强化造假违规的法规成本,有效阻击权富的侵蚀;第三要解决到贫困地区教育均衡的问题,避免出现超级中学现象,缩水政策的覆盖面;第四要增强招生的透明度,定向招生政策、招生过程序公开公示制度化;第五是强化高校在农村定向招生的自主权,并加强监督,在规则范围用更自主的选择,赋予公平更大的人性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