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河报记者从洛阳市发改委获悉,9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传来好消息,62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单位洛阳榜上有名。据介绍,62个试点中,分为省、市、县、镇四个层级。
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后,洛阳市将享受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洛阳市将从“人”、“地”、“财”三个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让农业转移人口生活得更有尊严、更有归属感。
据介绍,为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洛阳市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做了三个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了《洛阳市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洛阳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推进,今年是第一阶段,即方案完善和部署阶段;第二阶段是2015年至2016年,方案落实和重点推动阶段;第三阶段是2017年,全面推进和总结阶段。
人
推行居住证政策农业转移人口可“凭证”享福利
据介绍,洛阳市将对非本地户籍人口颁发居住证,农业转移人口可凭居住证享有相应的权益,逐步实现享受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其中包括: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在洛阳市区申请落户;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将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向持有洛阳居住证的所有农业转移人口开放;可纳入居民社会保险体系和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等。
地
推行宅基地确权探索宅基地流转、抵押融资制度
农民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会出现一部分空置的宅基地,按照相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得私自出卖、转让、抵押,为了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效益的最大化,洛阳市将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推行宅基地确权,实现城乡土地的同权化,探索空置闲置宅基地流转以及宅基地和农房抵押融资制度。记者了解到,试点期间,宅基地的流转只局限于县区农村人口之间。
财
引进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新型城镇化的推进需要资金做保障,洛阳市将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首先,将对市区投融资平台进行改组,将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筹措城镇化建设所需的成本分担。在“开源”的同时,还有“节流”措施,据介绍,洛阳市还将采取措施降低公共建设中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