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颁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9月1日起全面实施。近期国土部还将出台具体的节约集约用地指导意见,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城市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接受采访时总结了各地值得肯定和借鉴的节约集约用地经验,表示要将这些好经验上升为制度。
胡存智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主动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不断探索新的用地和管理方式,推出一系列好办法、好措施。比如上海市规定,未来城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努力实现“零增长”,建设用地总量不再增加;山东省和江苏省规定,工业不再建单层厂房,建多层厂房可以减免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用,促进企业自发节约集约用地;湖北省规定,闲置土地的闲置费用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金价款20%代征,促进企业盘活存量用地;还有很多省市都规定,要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在地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这些都是很好的制度规定,有普适性,也有推广性。
他同时指出,各地以土地节约集约为主题开展了很多专项的活动。比如广东开展的“三旧改造”活动,浙江实施的“三改一拆、五产倍增”,江苏从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方面提出了政策制度和机制创新,山东、辽宁、湖北也出台相关政策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企业特别开发企业、各类用地单位,都在想办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以上说明我们已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国土资源部当前也正在总结各方面的成功经验和良好做法。”
当前,各地生动的节约用地案例很多。他说,“比如浙江省的一个工业园,在工厂厂房的楼顶上种菜,实现了土地的立体利用。这就是工业化、农业化和城镇化可以同步推进的鲜活例子”。“事例好,关键是怎么推开。”胡存智表示,国土资源部下一步将从两个方面酝酿有针对性的节地政策:一是加强总结提炼各地节地的技术和模式,并在土地管理上推广应用。“特别是轨道交通、物流中心、城市公交、站场枢纽、标准厂房、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等以及新区建设中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要重点推广”。此外,还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价格等方面,创新管理方式和制度措施,对成熟的节地模式和节地技术加快研究配套支持政策,用市场激励的手段来调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要通过考核进一步提升政府节约集约用地的管理水平。
胡存智说,这些政策制定的目标,就是“要让大家切实行动起来,转变思路,凝聚共识,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取得更大成效,为建设一个美丽、和谐的共同家园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