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城管与小贩互跪的图片引发热议,照片中的小贩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大妈。当天,大妈正在沿街售卖蔬菜,遇到城管前来执法。就在城管动员大妈离开时,老人家突然朝着城管跪下,随后一名城管队员也跪了下来,最后在城管的劝说下,老太太被扶了起来。(9月14日北方网)
城管执法靠跪,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去年一名武汉城管和菜贩的相互交涉,结果双方都以下跪来完成某种意义上的平等。这件事情的最终情况和当事双方息事宁人的意志相左,舆论对此进行猛烈发酵。下跪执法,也就成了“鲜花执法”“喊话执法”后又一张特殊的城管面孔。
城管下跪,在某种程度是一种应激性的自我保护。这其中苍南城管打人事件的“教训”肯定少不了。当时就是因为城管执法时将一名拍照的群众打倒,随后引发群众围堵城管执法车辆。这起事件,想必是在全国城管系统进行了深度的内部学习。而充分照顾到被执法对象和围观群众的情绪,则是在耳提面命中被不断加强。
执法态度问题,这本来是职业道德中应该有的素养,但之前个别城管缺乏耐心,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有火上浇油的磕磕碰碰,以至于成了被众人诟病的把柄。但现在再次回到职业素养的原点时,却又出现“走到另一个极端”的怪象。
把职业素养理解成明哲保身,甚至是用下跪的手段来以证无辜,恐怕是职业教育的一种悲哀。当这名城管面对卖菜大妈沿街售卖蔬菜,其执法者的属性,就已经代表了国家公器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不能定义为想当然的优越感,但也绝不能随便沦落成下跪的条件反射。否则,这都能成为种惯性的话,那以后交警对违章司机下跪、文化稽查队对上网吧的未成年人下跪,这社会秩序的管理,是否就要面临着一地鸡毛的尴尬呢?
同时,民众也不要过多地把同情心给予那名沿街售菜的大妈。我们一直都在犯感情和法理混为一谈的错误,有些甚至滥用了悲天悯人的胸怀。坦白说,中国小商小贩的现象在近二十年之内,都无法得到根本性的整治。这是社会商业结构和底层人民生存渠道使然。当然,对他们的人文关怀一直在接力,比如很多城市就在夜市的时候给出很多的区域,来满足于小商小贩的需求。但是,覆盖毕竟是有死角,就好像很多进城卖菜的农民,他们就是不愿意进入菜场卖,而愿意在人流如织的街道卖。这些为生活奔波的草根,客观地成为交通秩序和城市环境的隐患因素。对她们执法是必须的,否则,就是对其他城市居民的不公平。
在合情合理的执法语境下,年轻的城管完全有站着执法的理由。但惧怕于站和跪的突兀场景,以及背后很有可能的起哄式报道,于是勇气瞬间被稀释。他或许来不及想,职业和社会分工不分贵贱,但法律的正义权威却有高低之别。对于城管,公允的探讨和理性的思考必然是要回归主体,但现在来看,这一过程依然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