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摆个摊,遇上城管赶逼,小贩王山(化名)骑着小三轮撞树侧翻而跌倒受伤。城管见状扬长而去,事后还回来扣押地摊。事后王山将天河城管告上法庭。此案一审,城管被认定部分行为违法,赔偿2.7万元,城管不服上诉。昨日,记者获悉,广州中院二审,认为城管严重违法,并指出城管见死不救有违社会公德。(8月26日《新快报》)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城管执法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城市要发展、要创卫、要舒坦,离不开城管的艰辛付出;而部分底层民众要生存,就不得不靠摆地摊、游击性质地售货来换取口粮,就要面对城管的四处驱散。
这本身就是个两难问题,虽然城管执法的范围很广,并非局限于制止小摊小贩,但也就是此项执法内容面对的是生活最底层的民众,他们之间“猫与老鼠”的戏,每天在全国各大城市不断上演着,有悲有喜亦有忧,饱受舆论诟病,也让城管这个行当镀上了一层灰色。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直白地说,法制国度就是立法为公、执法为民,一切以人为本,才是法制的最高精神。
城管虽然有权查扣物品,但城市地摊脏、乱、差始终是影响城市整体风貌的顽疾,多地城管采取划定区域摆摊、城管唱歌执法、围观执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城市病”。城市脏乱差城管责任大,但面对讨生计而与城管打游击的小摊贩,却又无计可施,最终上演了暴力执法、冷漠执法。
此次,法院对城管追赶行为进行了批判,赢得民众一片点赞声,但留给我们的思索却刚刚开始。
毕竟法律对于自卫过当、自卫伤人等有明确的界定,而对于城管执法呢?面对屡驱屡聚的小商贩呢?城市要明朗,民众更要舒心,而城管与商贩的“游击战争”还将不断上演,如何既尊重法律尊严又维护民众权益,既还城市整洁又让小商贩们不再担惊受怕,恐怕不仅仅是一场小贩告赢城管官司所能改变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度的加快,城市中出现的弱势群体也逐渐增加,他们生活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贫困线上,他们为了在城市里挣取一席这地、一块面包,担心受怕的又岂止是城管的过度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