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9时许,广州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白云区棠乐路京广铁路涵洞有一辆小车被水淹没。经现场勘查,小车上有7人,均没生命体征。据当地村民介绍,这个涵洞是村的一头通往另外一头的必经之路,经常有车被淹,但作为水浸黑点投诉多年都没得到解决。(8月23日《京华时报》)
一辆小车误入积水严重的涵洞,车上一家大小7人,还包括一个孕妇,全部被活活淹死,令人痛心疾首。人们在诅咒暴雨无情、内涝养患的同时,也为司机盲目行车及车上的人自救能力缺乏,感到扼腕痛惜;更为城市管理缺位、市政建设短板和应急机制滞后,表示强烈质疑和不满:一座现代化城市,岂能出现“夺命涵洞”?
事实上,这个涵洞“逢暴必淹”,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且经常有汽车被淹;特别是,作为“水浸黑点”,当地群众投诉多年无果。可以说,不死人不解决,成为城市管理者的一种惯性思维。而这7条生命惨死涵洞之下后,有关部门又是封闭通道,对涉事涵洞禁止车辆通行,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加大涵洞积水的抽排工作;又是立即对全区水浸黑点开展隐患大排查,做足了“亡羊补牢”式的功课。
然而,现代城市出现“夺命涵洞”,对于城管、水务、市政等相关部门来说,就是一种失职,就应被追责。再者,封闭通道,涵洞禁止车辆通行也好,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加大涵洞积水的抽排工作也罢,均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举,只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涵洞“逢暴必淹”的问题,也不能终结“涵洞夺命”的悲剧。当务之急,是对这个“水浸黑点”进行整改;如果整改到不了位,宁可将其废弃,也不能让其成为“夺命涵洞”。
特别是,“涵洞夺命”悲剧的发生,更值得现代城市反思。若想终结“逢暴必淹”困境,必须在城市排水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总结经验教训,并要花大力气对“先天不足”的排涝设施进行整改。同时,不妨从现在开始,由政府部门对各积水点在暴雨中的积水数据进行统计,以摸清情况做排水改善,防水患于未然。特别是,应针对《城市防涝大纲》,制订配套细则,并实行纲性考核;对防涝治水不力者,进行纲性问责。